去年以来,共享单车这一新鲜事物在一些城市兴起。大街小巷散落着的五颜六色的共享单车,成为一道风景线。共享单车的火爆,也吸引了大量投资进入,竞相追逐参投,在资本力量的推动下,共享单车发展更显狂飙之势,俨然有当年滴滴快的大战的硝烟味。
在这样的背景下,一些地方开始拟订和出台共享单车管理办法。近日,已有四五家共享单车扎堆进入的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南京市促进网约自行车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表示对共享单车发展持鼓励、支持、规范态度,同时界定了政府、企业及市民的责任和义务。意见稿中拟规定,共享单车使用需要实名,12岁以下儿童不能用车,乱停乱放、故意破坏共享单车等行为或将影响个人信用等。
共享单车于2016年底进入南京市场。也就是说,共享单车在南京仍处于发展与扩张阶段,当地有关部门在现阶段就已经开始着手规范这一行业,这样的意识和效率值得赞许。按照以往经验,对共享单车这类新兴事物,政府部门一般会采取先发展后规范的做法。这样做的好处是,政府部门可以先摸准其运作模式,对暴露出来的问题进行监管和纠正,最后形成相对成熟的管理规范。但共享单车在不少方面与网约车等互联网经济相似,也不涉及复杂的行业利益冲突,所以先规范后发展或边规范边发展都是可行的办法。
况且,共享单车在各地运营中也已暴露出一些问题,亟待通过管理措施加以规范与约束。有些共享单车公司为市场竞争而互相“抢地盘”,有些共享单车在城区乱停放,侵占人行横道和自行车公共停车位,一些企业共享单车的租借押金目前也正遭受变相集资的质疑。此外,共享单车遭人随意摆放、恶意破坏的现象也十分突出,未成年人租借共享单车也潜存不小安全隐患。如果不及时出台管理规范,这些问题可能愈加恶化,从而反过来影响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就此而言,各地尽快出台共享单车管理规范是及时且必要的举措。
不过,对共享单车的管理与规范,并不能完全照抄网约车的监管事实思路。一方面,共享单车作为一个全新领域,与有些地方市政推出的公共自行车互为补充、相得益彰;再加上共享单车完全是绿色出行,所以,地方政府似没有必要一味提高共享单车准入门槛。
以此观照南京的共享单车管理办法,既有合理之处也有过于苛刻的地方。共享单车目前亟待解决的是乱停放的问题,因此在这方面对其加以规范实属必要。规定12岁以下儿童不能用车,主要是基于安全方面的考虑,也有一定合理性。但要求用车人实名注册,以及每辆单车都要上牌照,多少有失简单粗暴。如果说实名制是为了保护企业的财产,那企业自会完善“游戏规则”添堵漏洞,而上牌照则是典型的传统管理思维,在每辆车都有对应的二维码可以验明正身的情况下,再挂拍照只会给企业增添额外的成本。
由此说,南京等地的共享单车管理办法,虽然在建章立制上走在了前面,但在监管思维上仍需紧跟时代的脚步。拟出台的管理规定,应当在充分征求社会意见后进行相应的修改与纠正,如此方能真正发挥通过规范促进共享单车发展的作用。
(责任编辑:邓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