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中国经济网专栏作者张国栋认为,中成药的名称需要规范,但也要尊重老字号老品牌,要兼顾公平和传承。对那些具有历史渊源的、约定俗成的、老百姓认可的、有口碑有市场的老药,应当尊重传统和习俗,给出合理的解决办法,不能“一刀切”要求其改名。
小儿咳喘灵、强力枇杷露、速效救心丸……这些耳熟能详的药名或将改头换面。国家食药监总局1月11日公开征求对中成药命名新规的意见,要求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总局指定邮箱,2月15日正式截止。(2月16日《中国青年报》)
从积极的层面讲,因为缺乏规范,一些中成药命名有些随意,甚至有误导、欺骗倾向,尤其是近年来,老百姓对药品、保健药品的需求日趋旺盛,打着保健品旗号的中成药夸大式命名乱象频出。少数药企生产的中成药品质良莠不齐,却在命名上“语不惊人死不休”,随意吹嘘疗效,导致很多消费者上当受骗,因此规范中成药命名势在必行。
但这只是其一。我国中成药有着悠久的历史,其命名有传统的延续性,如果不顾历史和消费者感受,只为规范而规范,未免就有些矫枉过正。例如,“小儿咳喘灵”、“速效救心丸”等老品牌中成药,短则有几十年的历史,长则超过百年,这些产品已经积累了深厚的口碑,获得了中成药市场的信任。
更何况,改名不仅会失去老品牌效应,还让有关企业支出大量的改名成本。同时,改名之后的中成药很可能会提高价格,增加患者的负担,这也让人们左右为难。以云南白药为例,如果因存在地名而需要改名,那么其115年树立起来的品牌、声誉、公众认知或将坍塌,预估损失将超过100亿元。这不仅有失公平,市场和消费者也难以适应。
需要指出的是,现实中并不是每一种所谓带有不规范字眼的中成药都存在误导性和欺骗性,应该规范的是那些新创制出来的中成药。如常用的“风油精”,在大众看来,恐怕没人会觉得这其中有个“精”字,就存在误导欺骗,就认为它能包治百病。这类药,就完全没必要改名。而且,按“法不溯及既往”原则,也没有理由要求那些“既往”的药品必须改名。
中成药的名称需要规范,但也要尊重老字号老品牌,要兼顾公平和传承。对那些具有历史渊源的、约定俗成的、老百姓认可的、有口碑有市场的老药,应当尊重传统和习俗,给出合理的解决办法,不能“一刀切”要求其改名。要知道,保护老品牌与规范中成药命名并不矛盾,其落脚点都应是让中成药改名取得多赢效果,而不是只为规范而规范,结果带来许多“副作用”。这,也应成一个“指导原则”。(中国经济网专栏作者 张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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