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成药改名须防过犹不及

2017年01月16日 08:06   来源:西安晚报   罗志华

  风油精不能叫“精”?救心丸不能加“速效”?记者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获悉,食药监总局日前发布《中成药通用名称命名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提出,中成药命名不应采用夸大、自诩、不切实际的用语,如:“宝”“灵”“精”“强力”“速效”等,以及“御制”“秘制”等溢美之词。(1月15日《西安晚报》)

  中成药的名称混乱,既容易产生误导,又会带来重名和虚假宣传等问题。此外,《广告法》第十六条规定,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不能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或者其他医疗机构进行比较等内容。药名虽不直接属于广告词,但它的影响比广告词还大,应参照《广告法》来管理。可见,中成药的名称的确需要用一个规则来治乱。

  但不少中成药的药名沿用多年,就很难说改就改。当初为这些中成药取名时,不会预料到现在的情况,用现在的标准来衡量,这些药名也许存在夸大或暗示等现象,但在当时看来或许极为贴切,这样的历史背景应该得到尊重。更重要的是,有不少中成药本身就带着地理名称,比如川穹、淮山等中药就带着地名,用它们制成的中成药难免带上地理名称。

  不知叫了多少年的风油精,突然要抹掉一个“精”字,云南白药、鼻炎灵片、脑力宝丸、黄精丸、强力枇杷露等许多中成药,都可能从家庭药箱中消失,换上其他一些名称的药品。这样的变化,老百姓很难接受和适应。不仅如此,由于名称改变,许多传统好药将面临被市场淘汰的风险,这对传承中医药传统不利。

  中成药名称的确需要规范,但传统和习惯也应得到尊重。不妨视具体情况进行分类管理,对于没有历史渊源的新药名,应按照命名原则加以约束,避免产生歧义和误导。但对于沿用多年的旧药名,则不宜硬套规则,以免过犹不及。由于中成药的种类很多,先管好新药已属不易,不应急于求成搞“一刀切”,分类对待、循序渐进才是合理的办法。

  即使对于旧药名也应该一分为二看待。有些中成药名虽沿用多年,但无论疗效还是社会认同度都不佳,可考虑用新的名称来取替,这样做也有利于提升药企的品牌意识。但对于深受民众喜爱的旧药名,则理应尊重历史和传统,不能在治乱的同时,又在老百姓心里添乱。

(责任编辑:李焱)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