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官员不当行权是普通民众利益受侵害的根源

2016年12月16日 13:16   来源:光明网   光明网评论员

  今天(12月16日)有媒体报道说,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汇集了29个省、区、市以及省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79起侵害民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通报。这些被通报的侵害民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相比以往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的腐败案件,似乎有些“鸡毛蒜皮”,无甚令人震动的情节,但是,实际上,正是这种看似不起眼、“很日常”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恰是普通民众看得见、感受得到的权力行使方式。解决这些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使民众从反腐败行动中产生获得感的必要之举。

  从上述通报中可见,侵害民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产生,究其根源,仍然是权力行使无规范因而不当行权、权力行使无监督因而滥用权力的问题。因此,解决这些问题,也别无二致,也仍然是要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公开、公正行权,从制度上解决普通民众对权力的监督问题,从根本上约束权力,保护民众利益。

  基层官员不当行权,最直接地剥夺了普通民众的利益。这些侵害民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每件事都不大,一些案例所涉数额也构不成犯罪标准,但却正因为事情不大而受到忽视,容易蔓延。而这也正是一些基层官员“染病”的开始,并因事小“病轻”而后被层层带病提拔的根源之一。例如,天津市纪委通报的蓟县杨津庄镇东芦庄村党支部原书记赵良余伙同他人私分村集体资产问题,就是如此。通报称,经赵良余同意,该村以发放工作补助款名义,擅自将存放在农村合作经济管理站的集体资金2万元取出,并被赵良余等4名村干部平分。而河北省纪委的通报内容中,也有类似违规行权的例子:内丘县獐么乡岩南村党支部书记刘保忠违规发放扶贫苗木,在实施果树种植扶贫项目过程中,刘保忠作为负责人,违规扩大扶贫苗木发放范围,向本村40余户非贫困户家庭发放果树苗5903棵,价值5.6万余元。

  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则通报了敖汉旗兴隆洼镇大甸子村原党支部书记张兴铁、副书记宫子建和村会计宫玉东违规套取公益林补贴资金等问题。通报指出,在林改过程中,上述3人收取村民林改费5.6万余元,其中用于林改费用支出3.3万余元,余款分别保存在3人手中,该项收支情况未记入村账;在落实老促会养驴项目时,以保证金名义收费2万余元,保存在张兴铁手中,未记入村账;经村班子集体商议,将村集体公益林落实到个人名下,套取补助5.9万余元,统一收回由宫玉东保管。

  此外,辽宁省纪委通报的法库县叶茂台镇西头台子村村委会原主任刘克辉侵占补助款等问题,颇具典型性,是最基层官员不当行权的缩影。通报称,刘克辉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补助款5万余元;虚报土地面积,套取设施农业土地流转资金2万余元据为己有。黑龙江省纪委则通报了鸡西市恒山区奋斗街道办事处恒新社区原主任赫英波骗取低保金的行为。赫英波利用职务便利,两次以亲属名义编造低保申报材料,骗取低保金共计4.4万元,用于个人花销。

  由此可见,上述这些小官所为,实是从普通民众口中夺食,直接克扣、蚕食民众利益,剥夺民众应得,其行权方式败坏了基层社会治理。这些与普通民众直接接触的基层官员,其行使权力的方式,可直接为民众观察到、感受到。“下沉”反腐败查处通报的层次,对基层社会治理很有必要。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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