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门票“三年禁涨”成“三年必涨”(图)

2016年11月29日 14:29   来源:东方网   罗瑞明

  26日经山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自明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规定,景区提高同一门票价格的间隔时间不得低于3年。(11月28日《京华时报》)

  “同一门票价格的间隔时间不得低于3年”是件好事,此规定有利于稳定门票价格,使欲频繁涨价者受到制约。但其的时效性只有3年,过了3年之后呢?3年不涨价此前有过规定,2007年,国家发改委下发通知,规定“旅游景区门票价格调整频次不低于3年”。可是一过3年,一些景区就按捺不住急于涨价,“三年禁涨”成了“3年必涨”。

  诚然,3年中的变化不小,物价和工资水平都会有不同程度的上升,景区的管理费用和维修成本也将增加,但不管怎么说,景区的门票已经实施多年,有的已经过百甚至过二百,成本已经摊销了不少,利润积累也增大,尤其是目前门票价位普遍过高,如果只是对景区门票上涨作3年的限制之后, 3年一过涨价将成为合法。

  门票上涨需要理由,也需要通过合法的程序进行,但只要想涨价都不缺理由,除了成本上升之外,还有可以说成:景区的级别提升由4A提升到5A,或者申遗成功;即使没有这些理由也可以造出一个理由,门票价多年未提,低于同类景区;等等。而程序通过更为容易,召开听证会也只是形式,听证对象来自本地,有的去过不止一次,不少本地人对所在的景区都已经看厌了,再则,有些地方还有不成文的规定,对本地户籍者予以免费或者打大折,因而,涨不涨对他们都无所谓,往往听证会涨价提案都是顺风顺水,全票通过。

  景区门票是涨是禁,不能完全以时间来定夺,关键是要看其是否真正的用于正道,如果是景区确实价格过低难以维持正常开支,即使是没有到3年期也应予以适当的提价,而如果是景区的门票已经过高,富的冒油,还继续让其涨就有些不合理。景区门票涨还是不涨,关键是要进行审核,剔除不必要的费用,决不能将景区成本当作“筐”,什么都往里装,从以往看,难以报销的接待费,挨不上边的部门人员工资,甚至基础设施建设费”、“防洪水利建设费”、“资源有偿使用费”也摊入景区成本,如此即使门票再涨也摊销不过来。

  从目前看,门票过快上涨已经到了高位,据资料显示,景区门票价格相当于人均GDP的5%-10%,景区门票的花费已经超过了交通,上升为国内游游客的最大开支。要遏制门票上涨过快的驱利行为,除了时间上进行约定之外,更在于制度上进行完善,急切在“三年不涨”的基础上加上附加词:三年之后没有正当理由同样不能涨。要做到这一点先进行审计审核,成本是多少,利润有多大,开支正当不正当,然后进行公开公示,让公众进行监督;其次,门票应该有个上限,对于过高的门票应该叫停涨,不能只涨不跌。如此才能跳出“三年必涨”的怪圈。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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