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景区门票乱象 需重构利益格局

2016年02月18日 07:33   来源:羊城晚报   木须虫

  学生票只在暑假销售;全价票40元半价票变30元;几个景点打包销售……国家发改委近期在全国200余家景区检查门票时,发现一些景区存在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未按规定执行门票优惠政策、捆绑销售和不合理联票等乱象。专家认为,遏制景区涨价乱象,必须尽快明确景区产权归属与性质划分,进而厘清利益分享机制与监管部门管理职责,最终实现门票的分类管理指导。(2月16日《华商报》)

  在门票乱象的背后,相当多的都有地方的影子,地方既是景区门票的受益者,也是监管者,这必然导致门票政策执行监督疲软。然而,许多景区属于重要的文化遗产和自然景观,将其圈养起来“景区化”,就是变相的侵占,与民争利,背离了全民共有共享的属性,这也是为何景区门票涨价让国民产生被劫掠感的根本原因。

  在日前召开的全国旅游工作会议上,国家旅游局明确提出:实行景区门票分类改革。所谓景区门票分类改革,即根据景区产权归属与性质划分,进而厘清利益分享机制与监管部门管理职责,最终实现门票的分类管理指导。对于私有化景区,以指导为主,放开经营,对国有景区则划分为经营性与公益性景区,明确经营性景区只能获取适当的利润,公益性则应纳入财政兜底,明确各级政府的责任,逐步建立由国家公园、省立公园和城市公园组成的三级公益景区体系。

  要使门票分类改革顺利进行,还须更多政策与法规的配套保障。一者,从立法的层面固化重要文化遗产、自然景观的公益地位,让景区从“地方所有”变成全民所有,赋予国民分享和监督的权利,对景区“地方化”、“逐利化”予以刚性约束;二者,从财政、税收等方面促进景区的共建共享。地方对景区“门票依赖”契合着地方建设投入回报、景区管理、保护成本等合理的利益诉求,景区共享的前提是建设、维护与管理的共建,通过强化国家财政对公益性景区的补贴、调整旅游景区服务税率等,给地方利益松绑,为景区旅游注入福利成色。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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