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市民吴女士反映,网上有人高价出售2016年猴年央视春晚的门票,价格甚至被标到七八万元一张。卖家声称,门票是通过内部渠道拿到的。对此,记者致电中央电视台热线,工作人员表示,春晚门票从未授权对外出售,希望市民不要上当受骗。(1月26日《北京晨报》)
虽然春晚不是商业演出,大年三十的“精神年夜饭”,带有公益性质,即便是云集参演的大腕也没有出场费,春晚也没有门票出售的先例,但是客观来看现场观看春晚演出还是相当稀缺的资源,个别的明星演唱会“黄牛”能将门票炒成天价,而春晚不仅众星云集、场面宏大,更能证明“物以稀为贵”颠扑不破的真理。正因为如此,不管春晚卖不卖门票,只要有现场观众存在,任何形式的入场方式,都是事实的门票,都能赋予其不菲的价值,而这也客观为“门票”任何形式的流通、交易创造了可能,畸生出一条各取所需的利益链条。
毫无疑问,这对于央视来说是应当防范的。否则,春晚演出邀请的观众,就会成资源变相寻租借机牟利的商机,甚至内部暗箱操作的商业票务。网络微信兜售春晚门票,不在于其是真是假,根本在于春晚任何形式的门票,有没有体外销售的可能。一旦真有销售,问题的关键还是出在了内部。试想,没有内鬼的,这些“中介”又如何能把人带进去,如何完成邀请群众与购票者以及管理者之间的替换和利益交换?
现象在围墙外,症结却在围墙内,“春晚门票”不能止于声明,而是应当增强必要的透明度,回应社会的关注。央视不仅需要加强春晚彩排与演出观众邀请的管理,从程序环节上堵塞漏洞,也要管好自己的工作人员。同时,对春晚直播现场观众的构成与邀请方式等信息,采取适应方式公开,满足社会的知情权,接受社会监督。甚至考虑到春晚演出的特殊性,实行观众有偿竞争进入也未尝不可,所得有于公益行动,不会有损春晚公益性质,相反公开透明的票务,比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暗箱操作更具公信力。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