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教育管理工作科学化方面的实践与探讨

2016年11月18日 07:21   来源:法制日报   

  编者按 罪犯教育管理是刑罚执行的重要内容,是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全国监狱工作会议、全国社区矫正教育管理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了提高罪犯教育管理工作科学化水平的指示要求。为了推动对罪犯教育管理工作科学化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思考和研究,为相关决策和实务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由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主办、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承办的罪犯教育管理工作科学化理论研讨会不久前在浙江杭州召开。会议全文传达了司法部刘振宇副部长为本次研讨会准备的讲话。本版将本次研讨会的观点集纳成文,以飨读者。

  所谓罪犯教育管理工作科学化,就是使罪犯教育管理工作更加符合教育管理规律的过程。其本质内涵在于按照教育管理规律开展罪犯教育管理,通过用科学理念指导教育管理、用科学方法实施教育管理,提高教育管理的科学技术含量,促使对罪犯的教育管理更加符合科学的性质或状态,进而达到提高教育管理工作效果和效率的目的。

  实践探索

  近年来,全国部分地区的监狱和社区矫正系统围绕促进罪犯教育管理工作科学化,大胆创新,勇于探索,取得了积极进展和一定成效。

  北京市监狱系统把罪犯教育管理作为系统工程,确立“大教育、大时空、大协同”的观念,协调发挥管理、教育、劳动、医疗、生活等工作的改造功能。特别是从改造项目入手,扎实稳妥地推进“循证矫正”试点工作,陆续研发并开展了“内观”体验、“正念”训练、暴力预防、偏执人格等多个改造项目,效果明显。北京市社区矫正系统深入开展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探索形成社区矫正初始、分类、解矫教育相互衔接的工作模式,教育矫正工作的系统性、连续性、科学性不断提高。

  浙江省监狱系统在实践中创新提出了“居家改造”“微心愿”教育理念,探索构建了“三期九段”教育改造工作新模式和文化技术教育二合一的“双证制”教育模式,研究形成了以健康改造为内容的“健康+”教育模式,罪犯教育管理工作科学化的探索不断深化。浙江省社区矫正系统通过加强多样化教育管理工作载体建设,大力推进教育管理工作基地化、信息化和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构建规范化集中教育体系、精准化个案矫正体系和多元化社区服务体系,不断提升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管理工作水平。

  江苏省监狱系统以罪犯危险性评估和罪犯改造质量评估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危险性评估体系架构、机制运行、流程顺序、方法技术,精准把控罪犯矫正需求,有效干预罪犯矫正过程,科学开发罪犯矫正项目,努力提高量表的科学性、可靠性和操作性并着力强化危险性评估结果的运用,大幅提升了罪犯教育改造管理的科技含量。江苏省社区矫正系统通过实施“损害修复工程”,努力实现“五个一体化”,即树立一体化的损害修复理念、发展一体化的教育矫治体系、建立一体化的矫正质量评估体系、完善一体化的损害修复绩效考核体系、健全一体化的损害修复协同协作体系,实现了社区矫正工作新发展。

  理论研究

  推进罪犯教育管理科学化,离不开理论研究的引领和支撑。而理论研究本身的科学化水平,则直接关系到能不能有效发挥对实践的引领和支撑作用。罪犯教育管理领域理论研究同其他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一样,一直在进行科学化的努力,但又始终处于一种摇摆不定的状态,即在实证主义与人文主义两种价值取向上莫衷一是,当前已出现折中、融合的趋势,实证取向已开始受到较大的重视。但同时,实证研究也存在着方法论基础的局限,并受到传统观念、现实条件的制约,因此也应当注意避免“唯实证论”倾向。总之,罪犯教育管理理论研究应当坚持多元取向,综合运用基于实证和人文的多种方法,不断提高研究的质量与水平。

  开展罪犯教育管理理论研究,要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就罪犯而言,作为特殊公民,其各种需求虽因自由限制而受到压制或剥夺,但仍然存在。在文明与法治的基础上,要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罪犯人格,维护罪犯权利,管教善待罪犯,尽量承认并满足罪犯的正当合理需求,减少警囚对立,建立一定的信任。罪犯教育改造的内容、方式、方法,唯有建立在满足罪犯合理需求的基础上,才能化强制被动为自觉主动,有效推进教育改造科学化。

  发挥科学研究对罪犯教育管理工作科学化中的引领支撑作用,还要注重加快罪犯教育管理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技术推广,努力把科研成果转化为矫治能力,使教育管理科研与工作实践相契合,为提高罪犯教育管理手段的技术含量提供有力支持。

  推进思路

  罪犯危险性评估是对罪犯危险程度等级与类型的预测与判断,是科学认识、管理、改造罪犯的基础性工作。要按照司法部监狱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开展罪犯危险性评估的意见(试行)》,积极组织开展罪犯危险性评估试点,探索建立系统规范的罪犯危险性评估制度和工作体系,形成科学实用的罪犯危险性评估量表工具和技术规范,进而为对罪犯实施科学的分类分押和教育改造提供重要依据。

  罪犯改造质量评估是在罪犯出监前对罪犯在监狱内改造情况的一个综合性评价,表示罪犯在监狱内接受改造的程度。罪犯改造质量评估是一个持续跟进,不断调整的过程。要构建体系严密、要素完备、结构科学、便于操作的罪犯改造质量评估标准体系,为对罪犯开展针对性的个性化矫正,切实提高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降低重新犯罪率提供有力依据。

  信息化建设是促进罪犯教育管理工作现代化、科学化的重要途径。加强罪犯教育管理的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促进科学化已成为当前罪犯教育管理工作创新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坚持科技引领、信息支撑,积极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科技手段,建立健全监狱社区矫正信息化网络平台和信息共享机制,实现罪犯教育管理的数字化、智能化、标准化和网络化,全方位提升罪犯教育管理水平和效能。

  专家点评

  著名刑法学家、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兴良认为,当前我国刑罚结构正在进行重大调整,即减少和限制死刑、逐渐提高死缓和无期徒刑的刑罚适用期限。这种调整给罪犯教育管理工作带来了重大挑战。在这种时代背景下,提出罪犯教育管理工作科学化命题意义十分重大。

  近几年来,司法部在罪犯教育改造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其中,引入并推行循证矫正的试点,就是罪犯教育改造科学化的一种有益尝试。各地监狱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和条件,求实创新,在罪犯教育管理的科学化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尤其值得高兴的是,监狱部门的领导同志在讨论一些问题的时候,都采用了一些科学化、理性化的话语体系,这反映出监狱系统对罪犯教育管理的认识发生了深刻变化,吸收了很多科学的理念和观念。

  罪犯人身危险性评估是罪犯教育管理工作的核心,也是罪犯教育管理工作科学化的前提和基础。人身危险性评估不仅对罪犯的教育具有实际性的意义,而且对于法院的刑罚裁量也具有重要意义。监狱应建立人身危险性评价的指标体系,把消除罪犯的人身危险性,减少再犯可能性作为教育管理罪犯的目标。

  罪犯教育管理科学化涉及多学科的知识,不仅涉及法律知识,还涉及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统计学等多方面的知识,因此需要具有各种专业背景的人士共同进行严肃的科学论证。

  文字整理 本报记者 秦平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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