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父(母)亲入狱,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成长往往也陷入困境。贫困仅仅是他们可能面对的危机之一,他人的歧视则给孩子的人生带来更加沉重的包袱。要为他们能够健康幸福地成长提供保障,不仅要选择有利的抚养方式,更要突破相关法律制度的“天花板”。(9月25日《法治周末》)
服刑人员的未成年子女的生存困境,除了经济因素,最主要还是“罪犯孩子”这个沉重的标签。正如文革时期“狗崽子”标签一样,来自歧视、谩骂等心灵上的痛苦最让人难以忍受。这也是不少“罪犯孩子”流浪街头乃至自生自灭的根源。显然,这种“恨屋及乌”心态缺乏人道,也严重背离了现代文明的方向。有人将这种歧视归罪于家长,笔者并不认同。
学校作为教育主体,在学生中的影响是决定性的。只要有一点悲悯与同情心,能做到一视同仁,即便这个标签为家长所贴,也完全可以通过努力揭去。然而,现在的不少学校,从生源和影响考虑,自己本身就戴着有色眼镜。连相貌难看都要被劝退,歧视乃至赶走“罪犯孩子”岂不更是“为了安全”?学校如此,学生会这么做可想而知。我们需要好好问一问的是:当内心没有了是非标准和道德感,又将如何教育好学生?
服刑人员的未成年子女,他们在本质上与留守孩子并没多少分别,甚至因为其政治地位、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的边缘化而更需要心灵的润泽和呵护。然而,当我们不遗余力为留守孩子创造教育、生存等发展机会的时候,我们社会为什么总是把他们遗忘?面对罪犯家庭收入只有900元的拮据生活,社会为他们做了些什么?如果我们能用对待留守孩子的那份平常心看待他们,关爱他们,所谓的标签,还会贴得如此牢吗?还有,连庭审犯罪嫌疑人都进步到可以坐轮椅、戴帽子了,为什么探监还要搁块玻璃?
有数据统计,目前我国有超过60万的“罪犯孩子”。和所有孩子一样,他们也是祖国的未来,是国家的财富。让他们阳光地成长,这既关乎社会和谐,也体现社会的文明进步,政府肩负着义不容辞的责任,但不能总寄希望于制度之外人们的同情和慈善。这一方面需要捅破法律的天花板,将他们揽入怀中。同时,更要设法捅破人心的天花板,让他们不设防,不自闭,和其他孩子一同学习、进步、成长。这一点更为重要。子要人们内心的标签不被揭去,终将注定是“罪犯孩子”心中永远的痛。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