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给了罪犯执法的权力

2013年05月07日 07:10   来源:北京晚报   侯江

  按正常逻辑来讲,能当上领导干部的人,首先得是一个守法的公民。但是如今,按此逻辑进行思维和判断的人可能会感觉到某种混乱。因为居然有案犯在刑期内坦然地、公开地当上了监察,而且还是副大队长。

  日前,河南日报接到固始县群众反映:“固始县国土资源局地产交易中心原副主任杨志辉(又名杨晖)因倒卖土地被判刑,在刑期内不但没有开除公职,反而被调到固始县国土局城市土地监察大队任副大队长,让罪犯来执法,前所未闻。”

  记者采访的结果证明,群众的反映是真实的。2010年5月6日,杨志辉被固始县人民法院以犯有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被判刑的杨志辉不仅没有被开除公职,反而又调任固始县城市土地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固始县国土局局长潘家云表示,“这件事不是一句话两句话能说清楚的,……到现在为止,法院也没有给人事部门提供法律处分方面的依据材料,人事部门也没有对他(杨志辉)作出任何处分的决定,现在,谁也不知道他(杨志辉)判刑没判刑,谁也不知道他处分没处分。”

  其实,法院的判决固始县国土局之所以“不知道”,无外乎两种可能。第一个,真糊涂;第二个,装糊涂。若是第一种情况,县国土局甚至县领导班子的成员应该马上离职。耳聋眼瞎到了这种程度,这个县应该立刻由身心健康的正常人接管,否则,各种混乱可想而知。

  当然,相信几乎不会有人相信“真糊涂”一说。装糊涂甚至是直接对抗法律才是那些给罪犯执法权的人的选择。这些人充分相信自己能够一手遮天为所欲为,罪犯杨志辉其实就是他们的自己人,甚至可以说,他们之间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关系。这些人把持当地政权一天,法律就只能被践踏被强奸被视若无睹一天。

  现在,问题的关键其实就在于,必须把这些挟权谋私、凌辱国法的人彻底一锅端。如果仅仅处理一个摆在明面上的杨志辉而放掉他身后的鬼影重重,那么,一个杨志辉服法了,立刻还会有牛志辉、马志辉层出不穷,那样,河南省的固始县,依然不会是人民当家做主、法律说话算话的地方。F102

(责任编辑:年巍)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