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捐对干部来说又何尝不是一次利益践踏

2016年11月04日 08:12   来源:中国江西网   刘明月

  10月28日,网络爆料,云南永胜县为加快全县脱贫攻坚进程,发文要求干部职工捐扶贫款,每名职工最低捐款一千元。昨天下午,永胜县委宣传部回应称,目前县里已召开领导干部大会,县长已致歉并承诺将退回捐款。(11月2日《京华时报》)

  捐款是一种善意表达,逼捐则是一种粗暴的“掠夺”。而捐款的金额都是看心意、随能力来表达,但是逼捐中却出现了每名职工最低捐款一千元。当我们看到逼捐背后的急功近利,看到逼捐背后的不作为,却没有看到这背后干部的怨声载道。

  或许有人会说:“干部不是应该有牺牲精神吗”?的确,牺牲、奉献这些在脱贫攻坚战上的确需要,但是却不能因为要达到脱贫攻坚的目标而损害干部的正当利益,只看这“正处级5000元/人,副处级4000元/人,正科3000元/人,副科2000元/人,科员1000元/人;工勤和管理人员高级职称3000元/人,中级职称2000元/人,其他职工1000元/人”的捐款要求,我们也是为他们叹息了一声。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捐款并不具有强制性,当逼捐不但性质变了,连初衷都变了,企图以干部的“逼捐款”来加快全县脱贫攻坚进程,但是这对于需要斩断穷根的扶贫来说实在是杯水车薪,更会让干部产生消极的扶贫心理。

  不难发现,逼捐干部从根本上来说还是对脱贫攻坚战的认识不清楚,只把工作做在了表面,做在了数字上,以为金钱上的增加就是脱贫数量上的增加,这不过是相关部门的一厢情愿,变相摊派让干部心里怎么想呢?

  所幸,最后“县长致歉并承诺将退回捐款”让这个故事告一段落,但是如果没有舆论的监督,是不是这样的事就会变成现实呢?是不是干部的正当利益都将不保呢?加快脱贫攻坚步伐,别想歪了点子,只有脚踏实地,才是最好的破解之策。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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