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希望我的死,能让这件事情得到关注……”“你也不用救我,你也找不到我,我没多长时间了……”16日,记者接到一通电话,打来电话的男子自称是长春某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大一新生,通过校园内的借贷广告,借了一万块钱,结果晚还6天,借贷公司让其还4.2万元。(10月18日《新文化报》)
大学生通过借贷公司获取“助学金”,显然是不得已而为之,不是因为急需用钱,相信谁也不会犯傻,毕竟这种借钱方式需要付出代价,不然就不叫高利贷了。
如果说一切都是按照约定办理借贷业务,这也就罢了,既然双方有约在先,借了1万元,还款1万5,高利贷就是这样形成的,因为之前就已经心中有数,故而还情有可原,还不至于让借贷的学生有多大的压力。可是,仅仅错过6天还款时间,,1万元的贷款一下子就滚起了雪球——1万5变成了4万2,这究竟是滞纳金还是利滚利?恐怕只有借贷公司说得清。
学生尚在校读书,有借钱的需求,却无还高利贷的能力,6天时间竟然产生如此高息,让学生难以承受,被逼无奈,只能寻求一死。在此之前,校园高利贷已经发生过悲剧,借贷的学生不是跳楼就是失联,因为一旦遭遇借贷陷阱,注定了会被裹挟,不被逼疯,就会被借贷公司打手盯上,结果可想而知。
那么,这些路边小广告是如何贴进校园的?既然知道借贷广告会对学生构成危害,为何就没有人加以重视,一方面尽速清除此类广告,另一方便通过报案或者暗访,将违法的借贷公司一网打尽呢?可见,某些高校乃至当地警方并不作为,否则这种借贷乱象绝不会肆意妄为,专门坑害学生。
长春这名借贷学生一心求死,实则就是一封举报信,警方不妨展开调查,对逼死学生的借贷公司重拳出击,解救这名受害学生,同时还可以举一反三,教育在校学生千万莫要轻信此类借贷广告,如此还能还校园一个宁静,给学生一个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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