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筹备40周年校庆的陕西商洛学院近日遭遇尴尬,学生称学校倡议为校庆捐款,有的还规定了捐款金额。商洛学院对此回应称,倡议学生捐款并无强制性规定,只是传达倡议过程中一些二级学院出现了偏差,学校已进行改正。
40周年校庆是一件大事,倡议在校学生给学校捐款,似乎可算是组织、动员学生参与校庆的一种方式。在许多特定情境中,公共机构一旦组织、动员内部成员参与某项活动,即便没有提出强制性要求,其实也必然带有强制或变相强制的色彩。商洛学院倡议学生“自愿”捐款,大约也是这种情况。现在,学校抬出“传达中出现偏差”之类说辞并不难,只是这种看似高明的辩解,并不能消除人们对学校强制学生捐款的质疑。
在现代大学制度的治理框架中,学生与大学之间的“金钱关系”只应当发生在两个环节,一是学生向大学缴纳学费,作为向大学购买教育服务的部分费用;另一个环节也很重要,就是大学通过发放奖学金、助学金或其他补助,为学生提供一定的资助与保障。在一些教育发达的国家,许多大学生从学校获得的奖学金、助学金或其他补助,相当于甚至高于他们向学校缴纳的学费,原本是学生“花钱”向大学购买教育服务,变成了大学“花钱”请学生来接受教育服务。在上述两个环节之外,无论以何种名义要求在校学生向学校捐款,都有悖于现代大学制度的治理原则,于情于理都是说不通的。
大学动员在校学生为校庆捐款,非但不能增强学生参与校庆的积极性和自豪感,不能增进学生和学校的感情,反而只会让学生感受到学校的势利寡恩,让学生对学校的认同感、归属感很受伤,让全力资助保障学生、全面服务关怀学生的大学精神很受伤。(潘洪其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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