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争议“老虎咬人” 带来更多警示

2016年10月14日 13:14   来源:西安晚报   ■ 冯海宁

  北京动物园“老虎咬人”事件再度成为热点。日前,女当事人首度接受采访表示,因晕车下车并非是吵架。其家属质疑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巡逻人员未及时下车施救。而动物园方面回应称,工作人员私自下车,同样面临着生命危险。目前,双方就赔偿金额未达成一致意见。(相关报道见今日本报8版)

  事件当事人发声显然很有必要。这有助于让整个事件更加清晰。值得注意的是,伤者一方与动物园方在一些问题上存在不同说法。

  争议点之一是,事发后,女当事人丈夫拍打巡逻车两侧车门,但巡逻员未下车施救,且车上只有一位驾驶员,没有任何救援设施和救援人员——即巡逻员见死不救,巡逻似乎是摆设。但动物园方却认为,在猛兽区,从园区操作规范来说,工作人员也不能下车,因为同样会有生命危险。

  对于动物园方的说法,恐怕很多人不能理解,不免想知道,巡逻人员的职责是什么,游客遇到意外怎么办?从生活常识来说,巡逻人员就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如果发现了问题而不去解决问题或者没有解决问题能力,这种巡逻机制对游客来说没有多大意义,大概只有提醒作用。

  在笔者看来,无论是八达岭动物园,还是其他类似野生动物园,都应该吸取教训,强化巡逻力量和能力建设。比如,巡逻人员中应该配备专业猛兽管理人员,当游客遇到危险情况时懂得怎么施救。同时,巡逻车上也应该配备相应的应急设备。只有如此,才能避免“老虎咬人”重演。

  争议点之二是,动物园方究竟有没有责任。8月份,事件调查组给出的结论是,游客未遵守规定,对警示未予理会,擅自下车,不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动物园方由此认为自己并无责任,同时认为不存在赔偿问题。但伤者家属却不认同,理由是,出事后园方才增加了电网隔离等安防措施和警示牌。

  也就是说,伤者家属认为,如果安防措施真正到位、事发地附近有警示牌,就可能避免这起死伤事故——即由于安防及警示措施不到位,园方有一定责任。坦率地说,伤者家属的说法也有一定道理,因为游客进入动物园,园方就有责任拿出百分之百的措施保障游客安全,而不能把责任全推给游客。至于赔偿问题,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不妨走司法路径来解决,或许能让这一事件有更大的法律和社会意义。

  这一事件再度成为热点,不仅再次对游客起到警示教育作用,有利于培养大家的规则意识,也对各地类似动物园具有更多更深入的警示,因为事件发酵能暴露出更多细节性问题,动物园方面只有完善细节管理,才能成为“安全园”而不是“危险园”。另外相关争议对立法和监管部门也是一种提醒。

(责任编辑:范戴芫)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