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公布的“游客黑名单”真无关痛痒吗?

2016年08月08日 07:22   来源:红网   胡建兵

  近日,国家旅游局官方网站公布了一份“最恶劣不文明游客黑名单”。黑名单上共有19条记录共20个名字,引发国内舆论广泛关注。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相关黑名单的信息保存期限为三年。(8月7日《北京晨报》)

  这20位被列入“游客黑名单”的人,涵盖干扰航空运输安全、辱骂殴打导游、赴国外旅游干扰当地机场工作人员及领队履行职务、攀爬损害景区景观等4类行为。无论之前出台的《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还是近日修订的《旅行社条例》,其内容都没有硬性的惩罚性质的规定,更多的是倡导性的。对此,一些网友认为,“黑名单”执行力度“没有牙齿”,起不到对不文明游客的震慑作用。甚至有的被列入“黑名单”的游客也觉得无关痛痒,对生活、出行影响不大。

  实际上,“游客黑名单”对上单的游客虽然没有明确的硬性惩罚性措施,但还是有很多约束力的。别的暂且不说,光“黑名单”出现在国家旅游局官方网站上,就够丢人的了。不仅丢了他个人的脸,也丢了家人的脸,丢了所在单位的脸,也丢了所在城市的脸。这样的人肯定成为所在单位,所在城市和朋友圈中议论的对象,不仅个人前途等会受到一定的影响,也会使同事朋友等对他产生不信任。

  除了道德层面受到谴责外,由于“黑名单”除在旅游局网站向社会公布外,还会向公安、海关、检验检疫、边检、交通、金融等部门和机构、行业组织及有关经营者通报。有关部门和机构、行业组织、经营者可以根据职责权限对其在征信系统中记录。这些人除在一定期限内受到限制出境旅游、边境旅游、参加团队旅游等外,还有可能在乘坐航班、银行信贷等方面受到影响。另外,一旦在其他方面出现违纪违法问题,由于曾被列入过“黑名单”,也有可能被加重处罚。

  当然,把不文明游客列入“黑名单”,应该有具体的标准,要有一个明确的评判尺度,也要明确责任。不能因为景区管理不到位或者游客无意过失造成误伤。譬如说:景区由于厕所严重不足,导致游客随地大小便等。另外,要引入第三方监督机制,不能仅凭景点、景区的一家之言,就把旅客列入不文明“黑名单”,这样容易引起法律等方面的问题。

  旅游“黑名单”制度,可以从一定程度上规范游客的行为。但文明旅游需要旅游机构和游客共同推进,需要依靠相关法律、政策的制定以及相关机构的引导。景区、景点必须提高自身的服务质量,多一些优质的服务,多一些提醒,多花点力气加强管理,才能更好地避免不文明现象发生。对于游客不文明行为,构成违法犯罪的,应该运用法律手段加以惩戒,不够犯罪的,社会舆论也要加以谴责,从而对“不文明游客”形成一种约束和压力,才能使“游客黑名单”不再无关痛痒。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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