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高院致歉当事人 冤假错案要道歉也要追责

2016年08月04日 08:25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王石川

  前不久,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国家赔偿委员会主任田成有代表云南高院向云南巧家投毒冤案当事人钱仁风鞠躬道歉。田成有近日在媒体撰文称,公开道歉、认真道歉既是自己的职责所系,也有自己的一片诚意,“致歉信不长,却是我一字一句用心写的,院党组也认真进行了修改、把关,浸透着对公开道歉的诚恳、对钱仁风的尊重。”

  此前,田成有向钱仁风九十度鞠躬的照片,出现在网上时,很多人为之点赞。人们或是感叹于堂堂副院长愿意“降尊纡贵”,放下身段;或是盛赞云南高院“行礼如仪”,诚意满满。无论从哪个角度看,公开向钱仁风道歉,确可体现云南高院有错必纠、有错必改的勇气和决心。

  从田成有披露的细节可知,他们决定正式道歉,可谓用心良苦。一是想抚慰遭受重创的钱仁风,“这种痛苦、折磨,失去自由的代价,怎么道歉都不为过。”二是想让人们看到法治希望,因为一种开放的姿态和司法公开的真诚,能让公众能看到法院的态度,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司法机关认错道歉,不仅无伤司法尊严,反倒是一种重塑和修复司法公信力的程序。

  如今,冤假错案中的道歉越来越常见,比如赵作海案、呼格吉勒图案和陈满案,当事人洗去沉冤后,涉事法院无一不郑重道歉。较之死不认错、拒不道歉,法院道歉当然是好事,体现了进步。但在点赞的同时,我们是不是也该思索两个问题——

  其一,要防止道歉变为表演和变得标榜。道歉必须诚挚,断不能以邀宠为目的。曾有学者说:君子之所以要知错就改,固然因为瞒不住(人皆见之),也因为有红利(人皆仰之)。观照现实,确有一些道歉像是表演,道歉时避重就轻,隔靴搔痒,但容易收获好名声。有些人不吝于用最美好的辞藻赞美之,仿佛一道歉就显得正义在手,就可以立功受奖似的。

  其二,要防止道歉遮掩问责。纠错重要,究责同样重要,两个环节缺一不可。田成有有句话说得颇为诚恳,真诚期望用我们的行为去修复社会伤痕,让司法有温度、有人文、有谦卑,让人们看到法治的希望。公众怎么才能看到法治希望?不制造冤假错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有了冤假错案怎么办?让正义快点降临,不能一拖就是数年或十几年。

  除此之外,还要通过依法严惩,让相关办案人员不敢违法犯罪。每一个冤假错案都有当事人的斑斑血泪,也充斥着相关办案人员的胡作非为,他们有的是犯错,有的涉嫌犯罪。如果犯罪成本过低,如何以儆效尤?遗憾的是,包括赵作海案在内的一些冤假错案,相关责任人几乎没有被依法制裁。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12月21日,钱仁风被宣判无罪获得释放后,为查清钱仁风案件侦查、批捕、公诉、审判中存在的问题,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及相关政法部门已分别成立了调查组,对原案件办理情况进行调查。“依法依纪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追责,绝不姑息迁就。”大半年过去了,不知道调查情况如何?

  “一声道歉,一个鞠躬,远不能抚慰冤案受害者的全部精神伤害”,别让道歉变成例行公事,也别让追责变得空心化,显然还有一段不短的路要走。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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