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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资金要盯住钱管住人

2016年08月03日 09:03   来源:南方日报   子长

  扶贫资金原本是扶危济困的救命钱,然而在一些别有用心者眼中却成了名副其实的“唐僧肉”。他们置国家法度和党政纪律于不顾,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败坏了党和政府形象,侵蚀执政根基。中纪委日前通报了第一批重点督办9起扶贫领域的典型案例,涉及骗取专项资金、侵占村民养老金、截留专项贷款、挪用扶贫资金以及优亲厚友等诸多方面。虽然多数涉案资金数额并不惊人,但每一起都真真正正直接关涉基层群众的眼前利益,影响恶劣。

  扶贫工作已被纳入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并作为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点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从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13年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建立惩处侵占扶贫款行为的‘高压线’”的表态,到今年初中纪委六次全会部署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彰显了党和国家直面问题、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心。此次中纪委通报典型案例,更释放出严惩扶贫领域腐败的强烈信号。

  综观近两年频发的扶贫腐败案,有的雁过拔毛,见缝插针,层层截留;有的无中生有,虚列户头,套取资金;有的借鸡下蛋,隐瞒实情,账外私分;有的权力寻租,猫鼠一窝,上下其手。此次通报的9起案例,既有一些县镇领导、扶贫办等“自上而下”打扶贫款项主意的,又有部分村干部及村民“自下而上”套取补贴奖励的,突出了扶贫领域的代表性问题和反腐重点,有关部门理应密切关注,及时对照,自查自纠。

  扶贫资金成为基层腐败的一个突出领域,有一定的客观原因。比如,扶贫资金往往有多个来源,管理部门多,使用范围广,加之位于基层不易受外界关注,以致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为此,国务院扶贫办负责人曾表示:“解决扶贫资金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关键要完善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联系到这次9起案例,如果要从中总结教训的话,至少包括以下方面:首先是将村级负责人纳入监督范围。值得注意的是,9起案例中有5起涉及村干部,其中又有4起涉及村支书与村主任“合谋”骗取扶贫资金。这说明即使村干部不在“国家干部”序列,但作为扶贫资金与扶贫对象之间承上启下的重要角色,不应也不能游离于纪检监督及审计之外。其次要加强对资金流向的事后追踪,这样既可以确认资金精准到扶贫对象,又可以在出现问题后第一时间追收。最后要强化问责,尤其是司法追责力度,形成震慑效应。

  除了完善内控机制,对扶贫资金领域的反腐探索,加强外部监督的呼声这两年也一直很高。扶贫工作最终要落实到基层,不同乡镇、村庄千差万别,极容易导致信息不对称的状况。因此,必须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让了解乡土民情的基层民众或专业的社会组织成为资金流向监督和反馈的重要力量。如此一来,一个重要前提就是加强扶贫资金的信息公开,如具体项目的数额、用途的公开,扶贫对象信息的公开等,确保扶贫资金在阳光下运行。此外,在扶贫资金使用上,部分省市最近推行的邀请第三方评估组介入,或强化村民对项目进行评议等做法,这种借助外部监督的做法同样值得参考。

  2013年元旦前夕,习近平总书记到太行山深处的河北省阜平县考察,在顾家台村的座谈会上谈到扶贫工作时曾表示:“我非常不满意,甚至愤怒的是扶贫款项被截留和挪作他用。”扶贫领域屡现“苍蝇式腐败”,说明这个领域党风廉政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保证扶贫资金“财尽其用”,加强薄弱环节,最重要的当然是完善各种制度,发动各方力量,既要盯住钱,更要看住人,真正把扶贫攻坚打造成民心工程、廉洁工程。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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