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其怪大学生傻,莫如对黑借贷狠打

2016年08月02日 13:29   来源:羊城晚报   阅尽

  报载,广州一位乖巧可爱,还未谈过恋爱的大二女生,只因想买部手机,通过网络借贷平台借了3500元,从此陷入“以借代还”的恶性循环,短短2月,便连本带利滚雪球般欠债达10万元。在网上“好心人”的“开导”下,她走上了“援交”赚钱还债的路。

  媒体报道此新闻时,突出了当下大学生“炫耀性消费”的问题。同学都有智能手机,自己没有,便感到没面子。在攀比心理下,不顾自身经济条件是否许可,哪怕借高利贷也要购买。此事也引起网络上的广泛关注,许多网友怪大学生太傻,那么黑那么深的坑也敢往里跳。

  确实,仅仅3500元的初始借贷,不到2月的时间,“以借代还”滚雪球般滚到了10万元的本息。若折算成年利,那是多么吓人的利率。稍稍有点理性的人,都会看到其中的风险。作为当事人的大学生,人们有理由诟责其虚荣及非理性的消费行为,但是,千万别说这位女生“傻”,对高利贷这样的陷阱,作为一个涉事未深而又“当事者迷”的学生,在那么短的时间,确实很难看到其中的吊诡与险恶。

  值得追问的是,这样的高利贷网络借贷平台,为什么能够“合法”存在?近年来,有关网络借贷平台专坑大学生的报道屡屡见诸报端,不久前更曝出“裸条”借贷事件,即让女大学生裸身持贷款借条拍照留存,若是到期还不了款,便在网络上公开照片。此事在网络上闹得沸沸扬扬,显然,这已不是正常的商业借贷,而是明显带有敲诈意味,是涉嫌违法的行为了。

  事实上,近年愈演愈烈的民间高利贷行为,有的不仅游走于法律边缘,甚至在黑白道之间。这是由高利贷的性质所决定的,古今中外,概莫能外。放高利贷者为了维持超常的暴利行为,明知借贷者有“违约”风险也会放款,因为他有一套逼你就范的手法。“裸条”也好,“援交还款”也罢,皆属此类。正如广州这位女大学生,当利滚利到根本没法还款时,适时现身的“好心人”,其实很可能就是放高利贷一伙的,他们在诱人掉进连环套时,早就设好了另一个更险恶的局。

  值得反思的是我们社会对高利贷的态度。许多人将正常的民间借贷与违法高利贷混淆。不错,民间借贷的利率通常高于银行,按照央行规定,借贷利息只要不高于同期银行利率的4倍都是合法的。而在法律上,我国的刑法并无专门针对高利贷的条款,央行虽出台过打击高利贷的通知,但由于法律界定的模糊,以及监管和治理的法规缺位,高利贷在民间事实上一直都较活跃。即或出了事,只要不出人命,警方往往也以“民事借贷纠纷”为由不予干涉,这令放高利贷者更加有恃无恐,也留下极大的隐患。

  可以说,现今某些网贷已非普通的高利贷,而是对社会对公众都蕴含极高风险且危害很大的“黑借贷”,对此,必须引起监管层面的重视。这些“黑借贷”对于不少人来说,就像散发着异味的有毒诱饵或陷阱,一旦中招便很难脱身。若任其繁衍发展,其危害便不止是几个大学生受害走上歧路,甚或会像瘟疫一般引起连锁反应。

(责任编辑:邓浩)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