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班任性“收伸腿费”被罚不冤(图)

2016年07月29日 10:58   来源:东方网   赵志轩

  

  被戏称为“伸腿费”的选座费,航企也不敢任性收了。近日,北京市发改委网站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中联航在2015年3月29日到12月23日收取航班选座费的行为进行处罚,没收其收取的44万余元选座费,还开出同等金额的罚单(7月28日《淇河晨报》)。

  既然乘客已经付了乘机费,根据先到先得的常规与惯例,乘客就有权选择“最佳座位”的权利,而作为服务方的航空公司也应该无条件满足乘客的要求,并为乘客提供满意而周到的服务。然而,现如今的航空公司竟然连乘客选取“最佳座位”的权利,也要附加收取“选座费”。试问,这种唯利是图的做法和某些缺德景区把景区内相对好一点的景点“也要圈起来”收取“票中票”何异?公众不禁要问,开收“伸腿费”的合理性究竟体现在哪里?

  如果说某些景区为创收,而额外投入或增加一些游客娱乐项目和增值服务,进而收取一定数额的“增值服务费”还具有一定合理性的话。那么,作为航空公司把原本不需要投入任何经济成本和增加任何增值服务的某些固定乘机座位也要分出个“三六九等”加价出售,这不仅是赤裸裸的变相涨价,更是对乘客根据先到先得选取乘机座位原则和权益的肆意践踏和侵蚀。试问,如此绞尽脑汁巧立名目额外收取“选座费”的合理性究竟体现在哪里?试问,乘客想享受一下舒适的乘机感受,体验一下“伸腿的权利”,航空公司也要额外加价收费的做法,其无微不至服务于乘客的宗旨又体现在哪里?

  说到底,没有经过任何民意价格听证和相关加价程序,航空公司就独自擅作主张,把原本不需要增加任何经济成本和投入的座位,也要分出个“高低贵贱”加价出售,这不只是对乘客缺乏基本的尊重,对乘客权益的侵害,更是违背市场规则,蔑视和挑衅相关法律。窃以为,必须对这种涉嫌滥用定价权——“擅自”开收“伸腿费”的不法行为勇敢谴责,不但要果断制止,更要严厉追责。一言以蔽之,无论是为了维护乘客的权益出发,还是为了航空业的健康发展和公平交易的市场规则。笔者认为,航班任性“收伸腿费”被相关部门严厉处罚不冤!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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