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乘客尤先生在知名网络平台“去哪儿”网购买了机票,但由于航班延误,欲取消行程,却被去哪儿网告知称根据航空公司的规定,需要乘客先开具航班“延误证明”。尤先生对此十分不解,航空公司自己的航班延误了还能不知道吗,为啥要乘客来证明?“这逻辑,不就像要求证明‘我妈是我妈’吗?”有关律师则表示,航空公司要求乘客提供类似证明毫无道理,应该自己担负举证责任。
为何需要提供延误证明呢?去哪儿网负责人解释,这不是网站的规定,而是航空公司的规定。继而有业内人士表示:“有的航空公司会希望旅客能提供延误证明,因为办理退票的后台部门有可能没能及时更新数据,一时看不到旅客所退机票的航班情况。如果是在代售点购票的,航空公司则可能将延误证明作为日后与代售点结算的一个依据。”
然而,航空公司的这一要求显然不合理,航空公司掌握着航班延误最直接的证据,却反而要乘客开具证明,何其荒谬?如果是航空公司与平台出于结算等其他考虑需要类似的凭证,也不应该把责任强加给乘客,企业之间完全可以通过别的方式保留凭据,航空公司方面对于航班的延误一定有清楚完整的记录,何至于要求乘客来提供凭证?至于有航空公司以后台数据没有及时更新做为理由,这更不成立,对于公司来说,只是后台工作人员动动手指的功夫,却硬是害得乘客在偌大的机场东奔西跑,去开一个类似于“证明我妈是我妈”的延误证明,把本属于自己服务范围内的责任强行施加给乘客,实属不该。
如此责任倒置,究其原因,还在于航空公司与乘客地位的不对等。由于长期的垄断经营,相对于乘客来说,航空公司处于支配性地位,各种制度和规则都由航空公司单方制定,乘客权利很难保障;再加上维权渠道不畅,维权程序复杂、成本太高等因素,许多乘客往往选择忍气吞声,不去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试想一下,假若有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乘客作为购买航空公司服务的消费者,权利能获得尊重与保护,那么航空公司也就不会有高高在上的“底气”,不但不会故意为难乘客,反倒会穷尽一切方式,尽量为乘客的各种合理需求提供方便,比如主动给航班晚点的乘客退票,或者改签其他航班,而不是等乘客来退票之时,还提出要求其提供“延误证明”的霸王条款。
而要清除此类霸王条款,必须明确航空公司的举证责任,划定相对应的责任范围,清楚显示哪些问题的举证责任应由航空公司承担,并且对责任倒置的做法给予限制和处罚。同时,还应畅通投诉举报和维权的渠道,让处于弱势方的乘客在权利受到伤害之时,能够有补救和得到保护的途径。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