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2016年5月之后,短短两月,云南大理再曝裸拍事件——7月21日,云南当地资讯博主@直播云南转发网友爆料称,在大理洱海海舌公园有女子在拍摄裸照。随文配图共有3张。第一张与第三张,画面中有水有树,一位留着披肩长发的美女全裸着身子,站在水中。涉事女子回应记者称:系艺术创作和个人行为,拍摄前有清场,照片是司机私自偷拍后传播的。(据7月21日《重庆晨报》)
网友一看到裸拍就炸锅了,纷纷战队表明立场,赞成与批评的观点极为鲜明,俨然如水火之势。其实,裸拍也要区别对待,根据当事人具体行为、照片艺术性、传播方式等多种因素综合考虑,不能看到裸拍就极力赞美或一味批责,否则就会陷入艺术与淫秽之争的困境。
从这次海舌公园裸拍行为来看,当事人身份为平面模特兼摄影师,乃是在从事艺术创作,此前就有很多大尺度艺术照,而且裸拍之前有过清场行为,并未对周边居民、游客形成干扰。至于裸照的流出,乃是司机私自偷拍后传播。那么在事件调查清楚之前,姑且通过这个说辞,来分析事件的责任关系吧。
艺术创作里包括裸体艺术,这是受到艺术领域公认,得到社会与法律认可的行为,公众经历这么多年的思想解放,也逐渐普遍接受了裸体艺术。可见,艺术裸拍本身是无罪过的,应该受到法律保护和支持,不能因其在公共场所裸拍而处罚。当然,艺术创作人要做好现场清理工作,毕竟裸拍涉及到人体器官的暴露,不适合普通民众围观,特别是未成年人。而且,外人太多影响创作环境,也会干扰艺术创作过程和作品质量,这也是艺术家所不愿意看到的。
需要厘清一个事实,艺术创作属于私人领域,作品受到版权保护,在创作者没有公开发表之前,他人不得擅自传播,以免造成对创作者的侵权行为。可见,该司机偷拍并传播裸拍照片,造成创作者的艺术作品被提前曝光,又侵犯了当事人的隐私权,还擅自传播偷拍照片,给当事人造成名誉损失,其行为实则已触犯多项法律,理应依法予以处罚。
因此,在艺术创作行为事实明确的情况下,我们应该态度鲜明,“艺术裸拍无罪,偷拍私传违法。”该支持的艺术裸拍创作,就要依法予以支持,该处罚的偷拍私传行为,就要依法予以惩罚,如此才是合理合法的做法。至于部分人看不懂裸拍艺术,那是其个人审美、艺术素养问题,与艺术本身毫无关系,不能因自己不懂,就去胡乱批责艺术家,妨碍艺术家的合法创作行为。
让艺术的归艺术,让法律的归法律!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