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我有不懂“摸胸艺术”的权利

2016年04月25日 08:36   来源:红网   刘孙恒

  女诗人邀观众摸胸30分钟,曾拍过诸多人体摄影作品。4月19日晚上,在北京东城区的一家酒吧内,在所有乐队的演出都结束后,一名叫林侧的女诗人站在舞台上,邀观众上台伸手摸她的胸部,整个过程持续了30分钟。据悉,林侧于1993年出生,是音乐人、诗人。这次是林侧首次在舞台上表演行为艺术。(4月22日中国青年网)

  前些天,一名女子在西藏羊卓雍错旁一丝不挂拍照,文字说明中称“姑娘说大概是自己最好的时光来到西藏,所以想在这片圣土留有记忆”。然后说这是“艺术”。去年,一组故宫博物院内拍摄人体艺术照引发舆论轩然大波,也是因为“艺术”。如今,“女诗人邀观众摸胸30分钟”,又是因为“艺术”。

  我很想情绪化地说“艺术,有多少色情假汝之名以行”,但我知道自己不能这样“一竿子打翻一船人”。首先在于自己不懂艺术,所以自己也分不清艺术与色情的边界在哪,而身体又确实是艺术的载体或呈现方式之一。“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那么同理,“女诗人们”是不是也该尊重、理解我等不懂艺术的权利?

  某种程度上我倾向于相信这位女诗人真是为艺术而献身,她说,“‘我们是生长在夜晚的一棵树,我们的身体会发光。我们的血,像河流一样,带着温度奔跑’,但‘我的身体比思想更纯粹’,愿意与你们分享这一种纯粹的发光的美好。”此番言语,令人动容。因为背后没有任何的利益动机,反之是女诗人自己会深陷道德漩涡甚至还会有法律风险。

  但是从现实来看,公共场合的摸胸之举,又确实挑战道德伦理的底线,明显有违公序良俗。“摸胸艺术”到底要给旁观者怎样的一种观感?或者说通过媒体的传播放大,给世人呈现的又是一种什么样的价值观?你可以说我很俗,但摸胸要是“艺术”,在一些网络直播平台上那些搔首弄姿的女子恐怕也是在表演“艺术”;你可以说我是鲁迅先生笔下那种“一见短袖子,立刻想到白胳膊”的人,但现实就是如此,想必在大多数观者眼中,只见“摸胸”不见“艺术”。

  对不起,我有不懂“摸胸艺术”的权利。你有表演你艺术的权利和自由,你可以“躲进小楼成一统”,你甚至可以蔑视我等不懂美与享受、不知诗与远方,但是请别凌驾于他人的权利和自由之上,须知并没有绝对的权利和自由,不然会有法律找你麻烦。并且我坚信,真正的艺术是可以穿越时空、不分阶层和年龄给每一个人美的感受,给人以启迪、让人有共鸣,但显而易见,“摸胸艺术”并没有。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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