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劳模入失信名单“价值”何在?

2016年07月01日 07:27   来源:红网   徐大发

  近日,成都高新区法院将有着传奇创业故事的四川种都种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大股东刘光基纳入被执行人失信名单。曾获得“全国劳动模范”“中国五四青年奖章”“全国科教兴农标兵”“中国十大杰出青年农民”等众多荣誉的刘光基,将受到无法出境、无法购买机票、无法乘坐列车软卧,以及不能进行其他高消费等限制。(6月30日《成都商报》)

  一个荣誉等身的模范人物,居然被纳入了失信黑名单,背上了“老赖”的坏名声,令人震惊。作为先进人物,理应带头讲文明,讲诚信,守法律,其社会影响力有多大不言而喻。然而,就是这个桂冠等身的重量级人物的美好形象,却因为严重失信而轰然倒塌了。但其负面形象也有很大的新闻价值,读懂这个反面教材有着很好的警戒意义。

  刘光基的“倒掉”一方面说明我们的法制建设越来越健全,一个人不管地位有多高,本领有多大,在法律面前都一律平等,只要违法就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另一方面也说明了社会诚信崩塌到了何种程度,法律执行难度有多大。

  刘光基欠下巨额债务,法院查封了他公司的部分财产,然而他仍然未主动还债。承诺分期还债,但至今仍未履行。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之后,法院却无法联系上他本人,一个活生生的人,就这么玩起了“失踪”。简直一个活脱脱的“老赖”形象,不知道他的财富与荣誉是如何树立起来的?

  连一个全国劳模都当起了“老赖”,不知社会上还有多少人在失信成“老赖”。一段时期来,不少老板恶意欠薪成了问题焦点。每到年关岁末,农民工欠薪问题就愈演愈烈,闹出了种种讨薪闹剧悲剧。为了打击这些“老赖”们,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制裁举措,比如吊销营业资质,纳入诚信体系,工资先行垫付制,欠薪入刑等等,但仍然收效甚微,处罚老赖,任重道远。

  对“老赖”们的处罚不能止于失信名单,对他们的多重限制要切实奏效,对他们的财产拍卖要一锤定音,对他们的司法拘留欠薪入刑要执行到位,让其加大违法成本,感受到切肤之痛,不敢再失信当“老赖”。

  从本质上说,全国劳模失信与普通人失信没有任何区别,无论是企业涉案违法还是自然人涉案违法,都要受到道德谴责与法律的制裁。在推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今天,刘光基们的失信个案再次警醒了我们:法治震慑力还需加大,执行力度仍需加大,同“老赖”们的斗争仍很激烈,特别是对那些名人监督更需加强,防止其负能量毁坏掉了我们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道德标杆和诚信系统。

  最近,最高法院又联合银监会等部门出台了最严厉的查控措施,与全国4000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实现网络对接。对被执行人在全国任何银行的账户,执行法院可直接通过网络方式采取查询、冻结、扣划等措施。此举极大地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率,降低了执行成本,让失信老赖的金融资产无处遁形,能够倒逼其尽快履行义务。此举在“老赖”的屁股上又加了一把火,期待诚信的人越来越多。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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