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劳模,该谁去“跑章”

2015年05月05日 07:27   来源:人民日报   何 勇

  据媒体报道,某省一位全国劳模,参评时报送材料要盖8个部门公章。自己跑了几天没盖好,省委领导得悉后派人督办,才在最后一刻把章盖齐。

  难倒劳模的这张“征求意见表”,要盖的章包括税务、工商、环保、计划生育等,以证明本人符合相关要求。应该说,这要求有它的合理性。但问题在于,像评选全国劳模这样的事,究竟该谁去“跑章”?

  全国劳模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表彰,是一个崇高的社会荣誉。他们应该是地方党委政府和工会组织逐级评选推荐出来的,评选推荐他们的组织和机构理应负有审查、把关的责任,怎么能让劳模自己去“跑章”呢?这毕竟不是办企业、开公司。谁去“跑章”的背后,既有改进工作、完善程序的问题,更涉及作风转变、责任担当。

  其实,大数据时代,要证明核实上述情况并不难。很多领域的信息库、数据库如今都比较完备,相关部门只要经授权进系统一查,有无违法记录、个人信誉如何,一目了然。如此,办事效率就会大幅提高,“为章盖得人流泪”的难题,也能大大减少。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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