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应夸大“3T”对中国经济的冲击

2016年06月21日 10:06   来源:解放日报   谷源洋

  “3T”指的是TPP(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TIP(跨大西洋贸易和投资协定)及TISA (全球服务贸易协定)。三者相互联系、彼此呼应,重在制定所谓全球贸易和投资新规则、新标准,成为美国在全球经济布局和经济治理中的三根战略支柱。

  试图捍卫美国经济地位

  为摆脱经济危机和走出衰退,美联储实施三轮“量化宽松”货币政策;奥巴马提出5年内“出口倍增计划”;美国政府推出以TPP、TTIP、TISA为核心的全球经济布局,试图建立超越WTO的第二代全球贸易与投资新规则,确保美国占据规则重构中的绝对主导地位。

  早在1993年签署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后,美国政府就开始谋划加强对外经济联系及寻找更为广阔海外市场的路径,提出建立“环太平洋经济圈”,建立“从阿拉斯加到火地岛”的西半球自由贸易区。同时,美国与欧盟联姻,组成“大西洋共同体”或“大西洋自由贸易区”。

  奧巴马接过美国前政要和战略家的思维和概念,把建立“环太平洋经济圈”和“大西洋自由贸易区”的内涵加以完善,并开始推动和实施。一方面,及时加入TPP谈判,积极推动TTIP谈判。另一方面,美国作为全球服务贸易出口大国,并不满足于WTO乌拉圭回合谈判达成的《服务贸易总协定》,转而于2013年初以美国服务贸易强项作为衡量标杆,主导TISA 谈判。TISA的目的是推动达成所谓更全面、更高标准的新服务贸易协定,与TPP、TTIP共同服务于构建符合美国战略利益的全球贸易和投资规则。

  理性应对转移效应

  为应对这一态势,我们有必要正确认识“3T”战略,在透彻了解TPP、TTIP和TISA文本内容以及我国与TPP、TTIP国家经贸关系的基础上,对其可能带来的贸易和投资转移效应等,进行全面系统评估并予以理性应对。具体有以下几点建议:

  第一,要认识到TPP对中国影响较有限。

  TPP虽然对我国经贸和地缘政治影响最为直接,但宣称“缺席TPP使中国成为环太平洋的孤儿”“不加入TPP的国家只有死路一条”等,其实都是夸大其词的。

  首先,在国际关系民主化的大势下,国际贸易抑或国际投资规则均为双向、多向的选择。没有中国参加的TPP,同时也意味着相关国家自身受到损失。

  其次,美国已同多数TPP国家签署FTA,其关税已经接近零关税,签订TPP无异于保持现状。

  再次,2014年12个TPP成员国之间的贸易总额为2.4万亿美元;剔除美国,其他11国的相互贸易额仅为0.68万亿美元。而中国已经与超过半数TPP国家签订自由贸易协定;剔除美国,中国同这11国的贸易额为1.72万亿美元。TPP将驱使附加值较低的贸易和投资从中国转移到其他国家,但冲击力较为有限。从产业结构调整角度看,劳动密集产业逐渐外移是必然趋势,符合提升我国在全球产业价值链中的地位目标。

  最后,TPP只是全球FTA和区域经济合作的一种形式或安排,其打造的国际贸易与投资规则仅适用于缔约方,很难成为全球都要遵守的贸易和投资新规则。

  第二,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加入TPP。

  美国布鲁金斯学会约翰·桑顿中国中心主任、美国国家安全事务总统特别助理李侃如认为,在国会批准TPP后,美国肯定会欢迎中国加入。但中国是否加入TPP,既需要考虑自身条件,进行成本—效益分析,又需要考虑多种国内外复杂关系因素;不仅要考量TPP所能带来的经济利益,也要看到TPP包含的社会政治风险。

  事实上,中国作为国际经济贸易大国,有多种途径加强同美国的贸易、投资合作与对话。其中包括中美双边投资协定谈判、投资与贸易协定谈判,进而启动中美FTA谈判。中小国家则不然。马来西亚学者认为,面对TPP,中国等大国可以叧起炉灶,但中小国家则担心被排除在外,面临政治、安全等风险,而没有其他选择,只能好坏照单全收。因此,对“海上丝绸之路”沿线中小国家的现实处境,我们应当多予以理解,对它们多做工作,让TPP中的东盟国家积极参与“10+3”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谈判。

  第三,尽早改变“货物贸易大国,服务贸易小国”格局。

  国际经济交往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与投资三大领域。美国等发达国家在服务贸易领域占有领先地位,全球97%的专利和70%的版权和许可证为美国等发达国家所拥有。美国欲借助TPP和TTIP加速促进投资与服务贸易自由化、便利化,以填补货物贸易逆差黑洞。

  而我国对外投资虽在快速增长,但规模尚不及美欧; 我国是世界第一大货物贸易出口国,但服务贸易发展水平偏低,高端服务业竞争力较弱。WTO公布的数据显示,2014年我国货物贸易出口占全球市场份额的15.5%,而服务贸易出口占比仅为4.7%。根据国际收支平衡表,2015年我国货物项目下的净收入为5781亿美元,服务项目下净支出为2094亿美元。

  WTO前总干事拉米认为,服务贸易是经济发展、竞争力和生产率提高的动力,中国的服务业与经济发展水平不相称,需要弥补服务业这一短板。因此,我们需要特别关注美国主导的TISA谈判以及TPP、TTIP相关服务贸易条款的影响,采取措施增强服务贸易竞争力,尽早改变“货物贸易大国,服务贸易小国”的局面。

  第四,尽快适应、参与、制定国际贸易和投资新规则。

  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量居全球首位,是世界第三大对外投资国,因而国际贸易和投资越便利就越有利。我们应在国际上反对各种形式的贸易保护主义和投资歧视性待遇。

  尽管业已签署的TPP并非是早先的高规格、高标准原版,不少目标设有过渡时间表和例外条款规定,但我国对外经济合作水平与其标准相比仍有不少差距。“十三五”规划提出的完善对外开放战略布局、完善国内自贸区建设布局,具有很强的时代性和针对性。建立上海等四个自贸试验区是实施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需要,也是适应、参与国际贸易和投资规则制定的需要。我们既要积极主动地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又要看到国际规则变革在相当程度上反映了发展趋势,与我国扩大开放的总方向一致。上海自贸试验区也应加快有针对性的改革。

  第五,辩证认识“区域发展优先”与“地区开放主义”的相互关系。

  从理论视角看,区域经济一体化以区域发展优先为原则,其开放性表现为相互间关税逐步降低,非关税壁垒不断排除,以促进商品、资本、技术和人员的自由流动,实现区域内经济共同发展和繁荣。但是,区域发展优先原则并不妨碍区域合作整体和个体实行开放的地区主义,积极发展与其他地区和国家的全面经济合作,甚至与外部地区和国家签署FTA。

  过去我们所说的“中国反对排他的、封闭的和针对任何特定一方的东亚合作”,指的是东亚合作不要割断与域外国家和组织的联系,而不是说域外国家都可以无条件地参加具有东亚和亚洲属性的区域合作组织。因此,需要从概念上搞清楚区域经济合作的排他性与开放性的关系,不能因为区域经济合作组织具有排他性而拒绝地区开放,反之也不能由于地区开放而否定应该坚持的“排他”。

  第六,坚持双边、多边和全球谈判的多轨模式。

  WTO是规范全球多边贸易规则的组织,经过多轮谈判已确立各成员国都应遵守的规则。但“多哈回合”谈判久议不决,不能满足日益发展的国际贸易需要。而区域性贸易安排,由于其步伐快于WTO,许多贸易、投资自由化措施大多先在区域经济一体化内部实现,因此全球范围内出现了“重区域性贸易安排、轻全球多边贸易”的倾向。美国“3T”战略驱使WTO加速走向“边缘化和虚位化”,这与美国坚持双边、多边和全球谈判的多轨模式不相符。美国和中国作为世界第一大和第二大经济体,有责任在WTO框架内协调南北矛盾,处理好区域贸易合作与全球多边贸易合作关系,争取早日完成“多哈回合”谈判,进一步推动全球贸易、投资自由化与便利化。一个有活力、有实效的WTO,有利于重振国际贸易、投资并拉动世界经济増长。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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