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支撑国家综合实力

2016年06月20日 08:44   来源:中国青年报   张锐

  编者的话

  “十三五”时期的五大发展理念当中,创新位居首位。为什么要把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置于如此重要的地位?习近平总书记在“科技三会”的讲话中明确提出:这是我国发展的必然选择——是应对发展环境变化、把握发展自主权、提高核心竞争力的必然选择;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破解经济发展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的必然选择;是更好引领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保持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

  习近平总书记在不久前召开的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提出,一个没有发达的自然科学的国家不可能走在世界前列,一个没有繁荣的哲学社会科学的国家也不可能走在世界前列。他说,哲学社会科学要提倡理论创新和知识创新,鼓励大胆探索,开展平等、健康、活泼和充分说理的学术争鸣,活跃学术空气。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不创新不行,创新慢了也不行。如果我们不识变、不应变、不求变,就可能陷入战略被动,错失发展机遇,甚至错过整整一个时代。

  本期《思想者》继续邀请学者就“创新新常态”发表自己的看法,以飨读者。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创新不行,创新慢了也不行。如果我们不识变、不应变、不求变,就可能陷入战略被动,错失发展机遇,甚至错过整整一个时代。

  从产品品类的更新迭代,到经济结构的转型优化;从产业模式的置换再造,到管理方式的蜕变转身;从商业形态的进化升级,到文化理念的跃进升华;从微观层面的制度重塑,到宏观视域的强国富民,携带着巨大创新能量的科学技术已经并将进一步向人类经济与社会肌体进行更为宽泛与更加深入的渗透,其最终牵引出的是排浪式创新热流、普惠式智慧成果以及持久性改良动能。

  阿喀琉斯之踵

  科学技术被称为是最高意义上的革命力量和有力杠杆,而科技创新则是影响与决定着一国的经济与综合实力的核心支撑。创新强则国运昌,创新弱则国运殆。由于多种原因,我国与历史上的重大科技革命失之交臂,也曾承受过科技弱致国力弱的痛苦与灾难,因此,当全新的科技革命如今降临到人类面前时,中国不但不会回避与躲闪,还会主动地承接与面对。

  扫描全球,信息技术、生物技术、制造技术、新材料技术、新能源技术正在向着所有领域广泛地植入与渗透,带动了以绿色、智能、泛在为特征的群体性重大技术变革,并将引发国际产业分工的重大调整;与此同时,一些重大颠覆性技术的不断涌现,带动着产业化进程不断加速以及新的产业组织形态和商业模式的层出不穷,并正在深度重塑世界竞争格局、改变国家力量对比,创新驱动成为许多国家谋求竞争优势的核心战略。如此格局,倒逼着中国必须将科技创新提升到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核心位置,并将其义无反顾地强化为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新一轮科技革命带来的是更加激烈的科技竞争,如果科技创新搞不上去,发展动力就不可能实现转换,我们在全球经济竞争中就会处于下风。”

  的确,业已进入新常态的中国经济在传统供给侧所能获得的发展动力正日渐式微,长期以来主要依靠资源、资本、劳动力等要素投入支撑经济增长和规模扩张的方式不仅不能持续,而且边际经济效应正在发生显著递减,经济发展为此需要寻找与拓展出新的引擎与动能,而最为明智的战略之举就是,将实现经济增长的低成本要素驱动尽可能快速地切换到创新驱动尤其是科技创新的动力上来。一方面,要通过科技创新增加产业转型的技术供给,提高全要素的生产率,放大经济增长的质量与效益;另一方面,要通过科技创新实现生产要素的重新组合,突破资源和环境的瓶颈约束,特别是要通过关键技术和原始创新能力的提升,拓展出利于经济结构优化的新的生产方式与商业模式。

  应当承认,我国综合国力已升至世界前列,并已形成完备的产业体系和庞大的制造基础,加之我国还具有超大的市场规模、多样化的消费需求,科技创新的着陆空间十分广阔。更为重要的是,我国科技发展正处于从量的增长到质的提升的跃升阶段,科研体系日臻完备,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实现科技创新的技术基础已较为充实与稳定。然而,如同习近平总书记一针见血所指出:“我国创新能力不强,科技发展水平总体不高,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不足,科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这是我国这个经济大个头的‘阿喀琉斯之踵’。”时代已经做出了呼唤:快速行走了30多年的中国经济巨人不能因为科技养分的不良而蹩腿跛行,更不能因为科技能量的供给不足而疲软倒下,而必须在科技创新的支撑之下走得更加稳健与阔步。

  创新中的“孤岛”

  如果说创新能力不强构成了我国科学技术一大软肋的话,那么创新“孤岛”即创新成果不能及时而有效地转化为经济价值,则是又一个人所共知的现实短板。为此,在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科学研究既要追求知识和真理,也要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科技创新绝不仅仅是实验室里的研究,而是必须将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动力。”

  不错,科技创新需要“顶天”,即面向世界科技前沿,破译未解难题;也要“立地”,即面向国家战略需求,在全球竞争中赢得主动;还要“惠民”,即面向经济发展主战场,为百姓与社会创造更多财富。但对于任何一国而言,以上“三个面向”中,面向经济发展主战场恐怕应该是最重要和最为紧迫的。“穷理以致其知,反躬以践其实。”如果科学研究仅仅满足于提出新颖的想法,或者写出鞭辟入里的技术报告和发表掷地有声的思想论文,以及形成束之高阁的专利技术,这种游离于社会经济活动之外的科研行为与成果,最终也就是研究者的自我欣赏,虽然不乏喝彩与共鸣之声,但也难逃资源与创新的浪费之憾,自然就不可获得留存于史的价值。不仅如此,我们还需明确意识到,当代科研成果转化周期越来越短,一项科研成果如果在转化周期内没有转化为生产力,其经济潜能就会很快衰减。也正因为这样,那些昨天看上去是贵如黄金的科研宝贝,到了今天或者明天就可能成为一文不值的敝屣。

  反观国内,在全世界的排名座次上,我国的发明专利申请量位居第一,科技论文的数量位居第二,不过,在专利与论文数量大幅跃升的同时,我国的创新能力并未同步提高。彭博社的有关统计结果是,在去年全球创新能力50强的国家中,中国仅居第22位,不仅远远落后于美欧国家,也大大跑输亚洲地区的韩国、日本和新加坡等国,而且这样的位次与我国的科技存量资源的确也不匹配。如此尴尬的结果无疑与科技成果的转化能力薄弱以及转化的体制机制不畅直接有关。权威数据显示,目前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率不足30%,而先进国家这一指标却高达60%至70%。当然,人们也清晰地看到,数据背后折射出了这样一种镜像:高校或科研院所的研发成果过于前沿,企业用不上;而国内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很多技术难题,高校和科研院所又不愿去做或者无力去做。科技成果与市场需求脱节的 “两张皮”现象十分显著。

  疏通落地的经纬脉络

  作为科技创新的主体,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应当站在产业化、商用化的高度来审视与设定自己的技术路线,并推出有助于解决企业实际问题特别是重大瓶颈问题的应用技术。

  但是,由于身份的限制与角色的固化,更由于分配机制的激励力度微弱以及发现协同对象所产生的不菲搜索成本,国内科研人员其实非常缺乏转化科研成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但比较而言,一项外部成果的植入与转化,带给企业的效果却格外显著,其或者是一个新产品的问世,或者是一条生产线的诞生,甚至是一种商业模式的建立。因此,在与科研院所和高校互联互通过程中,企业理应表现出更多的主动;尤其是在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新型研发机构以及成果定制等方面更应该走在前面。而对于高校与科研院所而言,一方面应当建立内部专门的科技成果转化机构和职业化技术转移人才队伍,专司与企业的协同合作之责,另一方面要加大对科技人员科研成果转化的激励力度,保证落实《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中“将完成、转化职务科技成果的现金和股权奖励最低比例从20%提高到50%”的最新规定。

  当然,实现科技与经济的对接远非科研机构与企业二者之间的协同所能济事,还需要政府管理职能的充分协作与高效配合。首先,政府应当最大程度地释放自身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的引导作用,除建设一批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与模式,还要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完善基层承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平台和机制。其次,要构建和完善专业化的科技成果转化支撑服务体系,包括发展研发设计、中试熟化、创业孵化、检验检测认证、知识产权等各类科技服务;构建线上与线下相结合、专业化、市场化、网络化的技术和知识产权交易平台,为高校、科研院所提供科技成果挂牌交易与公示,解决成果交易流通与市场化定价问题;鼓励区域性、行业性技术市场发展,完善技术转移机构服务功能;大力培育专业化技术经纪人队伍等。第三,开展科技成果信息汇交与发布,以各级政府的财政科技计划成果和科技奖励成果为重点,发布一批能够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投资规模与产业带动作用大的重大科技成果包,探索市场化的科技成果产业化路径。

  必须特别强调的是,相比于小型技术或者专利转化为“双创”成果而言,拥有核心技术的大型企业或者重大科技成果不仅有着相对强大的市场风险承受能力,而且还能形成更为显著的科技引爆效应,诸如国外的微软、谷歌和脸谱以及国内的阿里巴巴、华为等企业无不是围绕自己的核心技术创新建立了若干个中小企业与其紧密协作的完整产业链条,进而催生了跨界的产业组合,由此对经济体的扩张发挥了十分迅猛的催化作用。

  因此,在推动科技与经济对接的过程中,应当重点扶持与打造具有核心技术的新型经济平台巨臂,并鼓励建立跨行业、跨领域的新型产学研用联盟,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同时鼓励支持龙头骨干企业、科研院所和高校开放资源平台,构造和辐射出若干个生态经济圈。

  个人认为,金融政策应是科技成果转化的一枚强大催化剂。从现在来看,更多的财政资金与企业自投资金都汇集在了科技孵化阶段,而成果的转化和中试阶段往往资金支持不够或不济。因此,除了增加相应的资金投入份额,还应充分发挥好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的作用,并通过创新投贷联动、众筹等科技金融手段拓宽资金市场化供给渠道,同时创建包括天使基金、创业投资、担保资金和政府创投引导基金等覆盖创新链条全过程的金融服务体系。另外,政府应当通过股权激励等手段鼓励科研机构和企业将存量研发资金流转到转化与中试环节,以在提升资金总体配置与使用效率的同时,密切科技与经济的关联共振度。(中国市场学会理事、经济学教授)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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