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计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意见》提出,合理调整儿科医疗服务价格:对于儿童临床诊断中有创活检和探查、临床手术治疗等项目,收费标准要高于成人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并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在“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语境下,调整提高儿医收费标准,确实具有一定的现实针对性。相比成人医疗,儿科服务的成本难度相对更高。从“医疗服务成本补偿”角度,确实有必要适当提高儿医收费标准。
更重要的是,从现实角度,“提高儿科收费”也有利于改善长期以来我国一直存在的“儿医短缺”现状。数据显示,“我国每千名0-14岁儿童儿科执业医师数为0.53人”。之所以会有这种现象,往往也是因为相比其他科室,儿科医生具有明显的“高成本、低收益”特征。
但在充分肯定的同时,还要意识到,在提高收费标准之后,新增的费用是否会增加家长的看病负担?尽管上述《意见》明确,提高后的儿医收费要“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但我国医保的实际报销比例其实并不高,“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实际上并不能完全化解患者的看病负担。
再者,即便有望改变“儿医短缺”局面,这种建立在“高收费”基础上的激励机制,是否会加剧现行医疗体制中逐利趋势,导致患儿从“看病难”走向“看病贵”,无疑也让人心生疑虑。
要想规避上述这些风险,还需要进一步更多更细化全面的制度配套支持。比如在强调“纳入医保支付”的同时,还需进一步不断提升儿童医保的保障能力和报销水平。为了激励儿医供给,还应同时加大政府财政对儿医的直接补贴力度,加速推进以公益化核心的公立医院改革进程等。
(责任编辑:范戴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