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器官捐献率,也需要制度上的激励

2016年05月06日 07:26   来源:红网   叶建明

  没有捐献,就没有移植。当一个人去世后,将功能良好的器官或组织以自愿、无偿的方式捐献,用于救治因器官衰竭而需器官移植的患者,使其生命得以延续。这是器官捐献的意义,也是移植器官患者的新生。4月22日,两名尿毒症患者成功在包钢医院接受了肾脏移植手术,供体来自于一名50多岁的男子,一场意外夺去了这名男子的生命。(5月5日《包头晚报》)

  “生命不可重来”,但器官移植手术,却能让器官衰竭患者的生命“重来”一次。医疗科技的飞速发展,器官移植手术的日臻完善,已经可让很多种类的器官衰竭患者看到重生的希望,为许多器官衰竭患者开启了一道“重生之门”。

  然而问题是,任凭器官移植手术再怎么成熟再怎么完善,器官源稀少始终是横亘在器官衰竭患者和移植医生面前一道解不开的难题。“没有器官就没有移植”,没有合适的器官供体,有着高超移植技术的医生也只能无可奈何。而大部分器官衰竭患者,在等待中慢慢绝望直至逝去,这不能不说是医疗科技飞速发展,医疗科技造福人类中的一大遗憾。

  停止使用死囚器官后,自愿捐献便成为唯一合法器官来源。事实上,“天有不测风云,人有祸福旦夕”,“风险社会”出现人意外死亡难以完全避免。在我们国家每年因意外死亡的人中,只要有一小部分奉献人间大爱,自愿捐献器官,便能极大地缓解器官源的紧张,让许多器官衰竭患者能及时得到器官移植,重获新生。

  现阶段,自愿捐献器官的捐献率只有百万分之二左右,这比例明显太低太低。而怎么才能提高自愿捐献的比例,打破移植手术难有供体的医疗困境呢?笔者建议,有关方面在自愿无偿的基础上,可以制定一些鼓励激励的措施与制度。比如,自愿捐献器官者若在生活生病方面遇到困难,可以考虑优先进行帮扶。比如还可以规定,自愿捐献器官者成功捐献器官后,其家人以后若有器官移植的需要,可以优先得到器官源等等。

  中国人历来有“生死轮回”“死者为大”,保存完整身体入土或火化的传统观念,这种传统观念,无疑是提高自愿捐献器官比例的障碍。而要打破这种障碍,加强科学宣传,加强器官捐献个人意义社会意义的宣传,提高国民整体科学素质,提高人们的爱心只是一个方面;另一方面,制定一些类似于“无偿献血者可以免费用血,可以优先得到供血”的鼓励激励措施与制度,应该也很重要,毕竟,一项爱心善举要想让更多人参与,需要道德和制度设计的双重保障。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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