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联儿童守护站”折射社会责任感的匮乏

2016年05月05日 07:24   来源:红网   岳乾

  在刚刚过去的五一假期中,微信朋友圈被一批公益宣传霸屏。这一批公益宣传的发起者为链家、顺丰等商家,这些商家宣称,他们将把门店建为“失联儿童守护站”,他们的工作人员都可以为走失儿童提供救护,只要走失儿童找到他们的门店及工作人员,就可以确保安全。(5月4日中国新闻网)

  针对这样的公益宣传,有公安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商家这样的宣传实际上是在误导公众帮倒忙,因为一般来说,儿童走失后最安全的行为是待在原地,而不是四处走动,寻找商家提供的所谓“失联儿童守护站”。更有人毫不客气地指出,商家的此类行为乃是以公益为名,行商业营销之实。

  当然,如果对企业的此一行为做善意的理解,我们也未尝不可将其视作企业社会责任感的一种宣示。而且,虽然有警方人员从专业角度提出异议,但企业的这一行为在中国的环境下也并非毫无必要。因为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下,对失联儿童而言最可怕的威胁,并不是走失,而是走失之后可能遭遇的儿童拐卖等危险。而这些企业的宣传行为所指向的,其实也在此。也正因为如此,商家有商业营销嫌疑的宣传获得了网友的赞同与转发。

  不过在我看来,对于商家的这一行为,说它是商业营销也好,社会责任感的宣示也罢,我们其实都忽略了其背后的一个问题,即我们社会缺乏在相关问题上应有的一个普遍责任共识。

  无论是真心还是假意,商家之所以打出“失联儿童守护站”这一手牌,无非是认为这样的表态能占据道德的高地。但我们回过头来再想一想,在任何一个社会里,无论是从事经营的商家,还是任何一个普通人,其实都有义务为迷失的孩子提供安全的救助,这应该是一个社会的共识,也应该是一个社会道德水平的基本盘。试想,一个与家长失联的儿童,走进路边的任何一家门店,向任何一个经过的路人求助,难道商家抑或是路人不应该提供及时的救助吗?

  但从商家的这一举动来看,这样的社会共识在我们社会中是基本不存在的,至少对于社会来说,并没有形成对失联儿童的一种普遍的基本责任感。我们社会并没有形成这样的环境,即面对一个与家长失联的儿童,任何商家、门店、个体,都能积极地承担起救护帮助的责任。相反,就救助者一方而言,通行的做法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免得惹祸上身;而就被救助者一方,儿童所受到的教育及告诫则是,不要相信陌生人。二者均建立在这样一个前提之上,陌生人之间没有救助的义务与责任。

  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提供“失联儿童守护”才能成为一手好牌,既赚够了眼球,又彰显了商家的社会责任感。但这只不过是所有商家、所有个体应予担负的基本社会责任。而假若基本社会责任普遍缺失成为常态,承担其应予承担的责任,或者仅仅宣示一种态度,就可以标榜道德的优越了。

  当然,我们不能将此一状况归因于国人道德水平的低下。实际上,中国本就有“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文化及伦理传统。但在现代化的转型中,陌生化逐渐取代传统社会的熟人关系,伴随陌生化而来的“不可信”也逐渐摧毁了传统的伦理与文化共同体中的责任与义务纽带。但传统的纽带断裂之后,新型的纽带尚没有建立。时至今日,陌生人成为威胁的代名词,“他人即地狱”的论调甚嚣尘上,造成了共同体内部普遍的社会责任感的缺失,失联儿童救助的难题只是其表现之一。

  是时候重建社会信任的纽带了,也是时候重建共同体内部的社会责任感了,这既是维系共同体内部和谐与安全的纽带,也是共同体成员幸福的根基。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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