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征收额高达数百亿元的社会抚养费到底去哪儿了?民众对这笔特殊资金的用途一直存在质疑。近日,一位内部人给媒体的爆料进一步揭开了社会抚养费管理上的神秘面纱。这位爆料人因工作原因接触到2013年江西省某乡镇的社会抚养费支出明细。据他介绍,该乡镇2013年征收社会抚养费107.10万元,其中10%上缴县计生委,剩下的全部由计生部门支出。(4月21日《第一财经日报》)
从该名内部人士的爆料来看,该乡镇2013年征收社会的107.10万元社会抚养费中,除了10%上缴县计生委,其余的都被当地计生部门的自由支配。而开支去向,从劳务费到津贴奖金,从利益导向到招待费、养老金发放等,可谓无所不包。如此“任性”的收支状况,虽然足够让人惊叹,但或许掀开的不过是社会抚养费征收和管理方面乱象的冰山一角。
对于社会抚养费的管理使用,并不缺乏制度规范。比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社会抚养费及滞纳金应当全部上缴国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贪污、私分。而对于计划生育工作必要的经费,则由各级人民政府财政予以保障。换言之,社会抚养费与计生经费之间是实行严格的收支两条线。其主要目的也就是要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减少对社会抚养费的违法使用。但现实证明,相关规定在执行过程中显然存在不同程度的失范。
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落地,社会抚养费受到的社会争议也越来越大。其中主要表现为,二孩政策放开后,社会抚养费的征收范围大大收窄,再花费大量的人力来征收,政策的执行成本已不得不被正视。而随着征收额度的锐减,地方计生部门为了确保“收支平衡”,恐会进一步加剧社会抚养费滥用的风险,这一点不可不察。而当社会抚养费在客观上成了计生部门的“部门经费”,其收支的正当性也就越来越存疑。当然,有关社会抚养费的管理失范问题,与其长期以来的低透明度有着直接联系。尽管2013年,全国有多地公开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总额,但由于公开数据仅限于总额,其现实效力也就非常有限。
就常识而言,当一项费用的征收与支出都处于模糊状态,出现猫腻与失控,实际上就有其必然性。这就能够解释,为何相关规定非常明确,但社会抚养费在执行中的乱象,却并非只是个案。2013年国家审计署公布的全国9省45个县社会抚养费审计报告就披露,未按规定上缴国库、擅自挪用资金;违规下达征收任务,以及按照比例向计生部门和征收单位拨付计生经费的做法已经相当普遍。就此而言,对于社会抚养费的的规范,要上升到整体性的高度,而非小修小补,甚至可以说,它已经必须直面当前的“存废”之争。
不得不说,社会抚养费在执行中所暴露的普遍问题,已经充分折射了对其改革的必要性与紧迫性。而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到来,社会抚养费的改革其实迎来了一个不可错失的改革窗口。事实上,此前已有媒体报道《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出现“难产”,正是因为就抚养费的具体改革措施,比如存废问题,各方正在进行讨论和博弈。乐观视之,针对社会抚养费的改革或许“只争朝夕”。
应该看到,对社会抚养费的规范乃和改革,其意义已经不止在于更好地规范计生部门的管理并促进其转型,更因其曾在执行过程中所暴露的诸多不足所带来的巨大负外部性问题,对其改革更是提升政府公信、抚慰民心的重要一步。基于此,希望社会抚养费征收乱象的曝光,能够最大限度的凝聚各方的改革共识,加速改革行动的到来。
(责任编辑:邓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