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社会抚养费成为干部“小金库”

2016年04月22日 15:25   来源:荆楚网   赵丹

  每年征收额高达数百亿元的社会抚养费到底去哪儿了?民众对这笔特殊资金的用途一直存在质疑。近日,一位内部人给第一财经的爆料进一步揭开了社会抚养费管理上的神秘面纱。向第一财经报料的这位内部人,因工作原因接触到2013年江西省某乡镇的社会抚养费支出明细。尽管此前听说过社会抚养费的使用比较混乱,眼前的各种账单依然让这位人士深感意外。(《第一财经日报》4月21日)

  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是对违法生育公民给予必要的经济限制,其目的是为了规范生育秩序,调节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环境。而本是用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惩戒手段,却在很多地方的征管过程中有失偏颇,纰漏百出。主要表现有:收费标准不定;擅自挪用资金用于他用;甚至个别地区为“创收”而纵容超生等等。这些现象的存在不仅严重违背了计生政策的本意,也无形中给法治政府的建设设立了一道“中梗阻”。

  其实,社会抚养费的规模和去向问题,关乎公众的利益,更关乎国家和政府的公信力。所以,面对出现的问题和外界的质疑,社会抚养费还需揭开面纱,走进公众监督的视野。

  从当前社会抚养费征管中暴露的种种问题来看,我们必须正视其制度建设的不完善,不断探索制度的改革。首先,要严格把控征收标准。对于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各地有所不同,但一定要规范好这个标准,既要符合当地经济水平,又能切实起到惩戒作用。不可随意,擅自更改标准。这样才能避免个别单位和个人为了“创收”而“放水养鱼”。其次要明确使用用途。收缴上来的社会抚养费,都应上缴国库,进入财政预算,然后拨付给各部门。其用途可用于弥补被挤占的公共资源,也可用于福利性救助等公益事业上,这样才能赢得社会和民众的认可。最后要加强对社会抚养金的独立核算和审计监管。要想杜绝社会抚养金“坐收坐支”等现象,各级审计部门不能将任何一笔社会抚养费置于监管盲区,要定期对上缴资金总量和资金流向等总体情况进行审计核查并及时进行信息公开。

  监督最有效的办法是制度,只有通过制度将监督的主体、方法和结果固化,这样才能真正实现监督的刚性和持续性。随着国家计生政策的适时调整,对于社会抚养费这一专项资金的各项管理制度也将更加完备,相信通过阳光化改革的不断进行,社会抚养费定会真正实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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