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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进村还需迈过多道坎

2016年04月18日 08:20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电商进村还需迈过多道坎

   近年来,我国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迅速,预计今年全国农村网购市场规模将突破4600亿元。农村电商快速健康发展,对于解决农产品产销问题、加快我国农业转型升级、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民收入等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与迅猛发展的电子商务产业相比,我国农村电商规模仍明显偏低,以广东为例,2014年该省电商交易额中农产品电商交易额仅98亿元。目前制约我国农村电商快速发展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长期以来,农民习惯于当面交易,对电商缺乏足够认识,加上近年来农村“空心化”问题突出,留在农村的农民对电商接受程度普遍不高;涉农电商企业大部分处于初创阶段,规模较小且经营模式单一,缺少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农村地域广阔,适合乡村特点的县(镇)至村物流网络还未形成,投送力量不足;农村特色农产品生产普遍小而散,组织化程度不高,难以进行规模化、品牌化和标准化生产,难以满足电商的要求。

  当前促进农村电商发展,要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协同、需求导向、市场运作、务求实效、重在持续”的原则,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努力在示范带动、模式创新、资源整合等方面取得突破,努力在标准体系、服务体系建设上进行不断创新。

  我国电子商务真正进村入户还需迈过多道坎。

  要加强电商人才培养,积极培育农村电商主体。人才短缺是当前制约农村电商发展的一个主要因素,要鼓励各类人才开展农村电商创业,提高广大农民对电商的认识。要调动大学生村官、返乡大学毕业生、个体经营户等发展农村电商的积极性,培养一批农村电商创业带头人。在实践中,不妨将发展农村电商与扶贫开发相结合,积极对农村各类人员特别是贫困人口进行电商培训,既有利于推动贫困人口脱贫,又能发挥良好的示范作用。

  在大力培育农村电商人才的同时,还应下大力气扶持农村电商企业发展,培育多形式、多层次的农村电商主体。要运用多种形式引导电商企业开展和加强农村电商业务;要鼓励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提高电商应用能力,对接各类涉农电商平台和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要鼓励各类企业探索农村电商发展新模式,培育电商龙头企业,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完善适应农村电商发展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农村电商快速发展依赖于相关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的不断完善,因此要加快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合理布局农村电商服务网点。应持续提高农村宽带普及率,提高无线宽带覆盖率,提升农村基层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鼓励具备条件的农村综合服务站、电商企业整合建设服务网点,对接各级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实现资源共享;结合各地“农综改”进程,完善“一站式”的村级综合服务中心,探索开展农村公共服务与电商融合发展的新模式。

  完善农村电商物流配送体系。发展农村电商的明显短板,就是农村物流配送体系不完善,这就需要统筹规划建设以县、乡、村三级物流节点为支撑的农村物流基础设施网络体系,尽快将快递业务延伸至村一级;搭建城乡仓储物流一体化平台;推动第三方配送、共同配送在农村的发展,打通农村物流配送的“最后一公里”。

  加强农村电商标准化体系建设。首先,鼓励支持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整合当地的土地、品牌、营销等资源,推动农产品产业化、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其次,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积极开展农产品电商标准制订、标准化项目建设等标准化工作,并由有关部门或权威机构予以认证,推广应用。通过推动农村电商的标准化体系建设,促进农业生产提质增效,实现传统农业转型升级。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华南农业大学副校长 温思美)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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