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绝不文明行为仅靠罚单不现实

2016年04月07日 10:57   来源:法制日报   丁永勋

  针对假期公园中游人乱扔垃圾、攀折花木、随意刻画等行为,北京玉渊潭公园日前对两名游客进行了罚款。据了解,这是2014年北京11家市属公园恢复执法权以来,对游客开出的首张罚单。

  在公共场所不文明行为集中多发的情况下,采取行政处罚的手段,也有一定必要性。不文明行为之所以难治,很多人不以为意,违法成本低、缺乏明确的处罚标准和惩戒手段,是一个重要原因。对属于道德领域的不文明行为上升到法律,北京也不是第一家,之前一些地方已有相关探索,也取得了一定成效。至少,引起大家对不文明行为的重视和讨论,也是立法所要达到的效果之一。

  然而,指望罚单能禁绝不文明行为,显然也不现实。社会整体文明素质的提升需要一个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而且,不文明行为出现的原因和情况也很复杂,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多数不文明行为,都是道德领域的问题,个人自律非常重要,但也跟社会环境和法治水平密切相关。比如,有的人喜欢在公共场合插队、乱扔垃圾、随意刻画,这固然是一种陋习,但也可能是因为初到一个陌生环境不了解规则,或者公共资源超过了承载能力,相关公共设施和服务没跟上。如果是后面的情况,不文明的板子,就不应只打在公众身上。

  社会整体文明素质的高低,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有关,也跟制度和文化环境有关。社会文明水平的提升,是在好的制度和完善的规则下,一个潜移默化的过程。而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处罚,也应是为了确立规则、形成监督,促进成风化人的进程。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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