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夏末出差到四川,吃着当地的西瓜,我对朋友感慨地说:“在下游吃不到这么甜的瓜。”朋友随口说:“那当然,我们上游喝的是山泉水,你们下游喝的是‘排骨汤’。”虽是一句玩笑话,却牵出了关于长江保护的大命题——再不及时保护母亲河,更多沿江而居的人们恐怕都只有“排骨汤”可喝了。
两年前,长江下游某市因水源异味,关闭了江中取水口、停止供水,70多万人的小城陷入水危机,近两天后供水才恢复。事后调查发现,原因竟是有人向江中偷排化工废水。不过,遭遇危机的小城还不一定是最大的受害者——当地废水流散、异味消失,下游多个城市还有数十个饮用水取水口,已无法通过气味和颜色辨别水体是否被污染。
脆弱的不仅是排污监管。曾几何时,“共饮一江水”还是沿江不同省市官员、百姓表达绵绵情意的金句。但随着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共饮一江水”与“同呼吸共命运”这类词句的内涵,少了同仇敌忾的慷慨,多了忧心忡忡的无奈。长江流域的过度开发和污染,以及地方各打算盘、各行其是,让共饮一江水成了一种无奈的相互捆绑。长江保护之困,恰如“三个和尚没水吃”。
各地心力不齐,给被淘汰的污染产能沿江而上开了方便之门。“那些黑色的GDP难道不烧心吗?”一名地方官员痛心地说,一些在下游治理中被淘汰的化工企业,近几年沿着长江逆流而上,很有可能从源头把几亿人的饮用水污染了。一名地方海事部门的负责人曾长期充当“救火队长”,他处置得最多的是化学品船翻沉事故。因为沿江化工厂骤增,化学品航运量也暴涨,加上船舶质量差、水情复杂,一艘艘化学品船就成了长江里的“移动炸弹”。
真的无法安心共饮一江水吗?许多人从中央的新要求中看到了希望。在我走访的沿江市县,不少地方干部表达了同样的惊讶——没想到中央会提长江大保护,而且态度如此坚决——“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在前述遭遇水危机的城市,地方干部说,保护母亲河“中央下了决心,地方更要下狠心”。所谓“狠心”,就是舍得砍掉那些黑色的GDP。
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某沿江省会城市的化工业产值占GDP近一成,虽连年传出要将这些产业迁往海边的消息,但至今不见动静。这不仅仅事关GDP,还事关国土功能和流域功能的规划调整,需要一系列的配套措施。沿江一市如此,整个长江流域也是一样。只有打破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约束,对长江流域各区域的功能定位、产业布局、社会分工进行系统安排,让统一的市场联通全流域,才能让各地资源互补,减少重复建设和产业迁移带来的污染。
保护和开发不应是一对矛盾,它们之间的冲突应该是“保护的要求提高了,而开发的理念和方式还在原地踏步”。化解这一冲突,需要沿江的人们心往一块儿想、劲往一块儿使。此前,曾有舆论呼吁,应将长江大保护从倡议上升为法律。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由一部“长江保护法”来协调矛盾、共识,或许有利于一江山泉水流到长江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