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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拒接临盆孕妇行为 应有监管回应

2016年02月23日 07:38   来源: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唐伟

  四川省营山县25岁孕妇周红除夕前突然剧烈阵痛,当时已超过预产期一天。她和家人立即赶赴离家最近的南充市第六人民医院要求住院生产,却被告知医院电脑系统正在升级,无法录入信息,不能住院手术,医院不收。在要求无果后,周红只得在丈夫和婆婆陪伴下转院到当地另一家医院。值班医生见状临时加床接收,10小时后肚中胎儿出现缺氧,须立即剖腹产,值班医生致电唤回4位医护人员紧急手术,所幸最终顺利产下女婴,母女平安。(2月22日《华西都市报》)

  孕妇肚中剧痛,超过预产期一天即将生产,按照就近就医的原则赶到医院,符合接诊的条件。虽然其情况紧急,不过处理起来并不复杂,要么引导进行顺产,要么根据情况实施手术,需要医院“对症施治”,然而医院却在人少的情况下,以电脑系统升级为理由而拒诊,导致病人在紧急情况下转院,也留下了“为何不接诊”的公众质疑。

  从技术层面来说,所谓的“电脑升级”根本不能成为其理由,一方面,在没有运用电脑技术的时代,医院的内部运行程序并没有受到限制;另一方面,电脑升级或者出现故障,几乎是可以预见的情况,制定并实施相应的预案,也属于一种常规性的动作。真实的原因则是,春节放假了医院的人大多也都放假了,以至于连实施一个正常手术的人都没有,作为公共服务的公立医院,以这种方式来对待病患,除了内部的管理失范,就是彻底的责任缺失和底线滑落。

  面对患者的追问和媒体的报道,道歉是必不可少的姿态,沟通是必不可少的环节。不过,对于问题的处理,不能仅仅限于此。我国现行《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提到,医师在执业活动中,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病重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会被给予警告或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在拒诊行为越来越严重,并影响到医患关系和谐的现实语境下,对于拒接临盆孕妇这样的行为,理当有监管层面的回应,以避免类似事件再度发生。即使是因为电脑问题,也终归还是管理问题、责任问题和人的问题,也应受到追究。否则,下一次电脑之外的其他任何东西,都可以把病人拒之于门外。

  当务之急要实行两条腿走路,一是就个案谈个案,当地卫生部门应该对拒接临盆孕妇的相关责任人进行查处,回应社会关切,这对规范行业行为至关重要。二是要补强监管措施,从源头上落实首诊责任和预防拒诊现象。小的方面来说,拒诊暴露出医院在管理上的漏洞,大的方面则是对公众生命健康的漠视,对自身责任和制度规定的无视,具有极强的破坏性。因而,及时制定和出台有针对性的措施,以达到釜底抽薪的效果,是当前监管层面的发力点和落脚点。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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