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上打印离婚编号” 责任心何在?

2016年02月22日 08:21   来源:燕赵晚报   吕也玫

  小李和小刘两人相恋5年,2月19日登记结婚,却不曾想拿回家的结婚证书上竟打印着离婚编号,这件事让双方父母和亲友们“炸开了锅”。(2月21日央广网)

  结婚证打印离婚编号,乍一看,是工作人员把《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作《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发给小李和小刘填写所致,其实,是工作人员的责任心不强,工作太马虎所致。

  经验告诉我们,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太马虎,其背后就是心中没有群众观念和民生理念,不能从群众的切身利益着想,不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试想,当时工作人员心中如果装着群众,工作认真负责,在为群众办事时就不会走心、走神、走眼,也就不会出现工作失误。试想,从年龄与喜庆氛围来看,小李和小刘办证时不像离婚的样子。而结婚证的编号以字母“J”开头,离婚证的编号以字母“L”开头,当发结婚证时只要看一看编号,也可避免这种错误的发生。特别是当时到婚姻登记处办证的人员并不多,不存在工作特别忙而出现失误。据说,当时“一名工作人员边与他人讨论饮食边询问相关情况,另一名工作人员则在聊微信”,工作人员如此缺乏兢兢业业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与作风,工作怎能不出现差错呢?

  若深追究,当地主管部门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如果当地主管部门平常多加强教育与培训,提高服务意识;多开展岗位练兵与考核,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工作能力,就可以避免这种错误的发生。毕竟,《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对婚姻登记员要求考核、任命,持证上岗,对婚姻登记的主要职责也进行了规定,只要当事工作人员具备了应有的资格,符合要求,按照规定办事,认真审查小李和小刘的结婚条件,就会知道小李和小刘是来办结婚证,不是离婚证,也不会闹出这种伤心的“乌龙”事件来。

  结婚证办成了离婚证,等于是把一件幸福而又甜蜜的喜事办成了伤心事,换了谁谁也不高兴,真让人窝火。不仅伤了民心,而且背离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损害了政府部门的公信力,这件小事并不小,不是“私了”能了之的事情。当地主管部门理应从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对症下药,防患于未然,这才是一个正确处理问题的态度。否则,大事化小,小事化无,不从中吸取教训,反而找各种理由进行保护,这类“乌龙”事件肯定还会上演。

(责任编辑:李焱)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