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燃放烟花爆竹入征信值得一试

2016年02月04日 10:01   来源:燕赵晚报   罗瑞明

  《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元旦起实施,该条例规定,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当事人,除可能被罚款100元到500元外,公安机关还将依法主动在7个工作日内于上海市公安局网站上公开该处罚结果,并将按照法定程序纳入个人征信系统。(2月3日的《新闻晨报》)

  各地对非法燃放烟花爆竹制定过不少的规定,轻者予以罚款,重者予以拘留,但燃放烟花爆竹瞬间即逝此起彼伏,要在现场查证难之又难。再则,即使是当场查获对一些人来说罚些款也无所谓,因而,严禁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总是难以禁住。将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者纳入个人征信系统效果却不一样,不仅受损当前,也将影响到之后,将促使非法者长记性。

  在人员集中的城市非法燃放烟花爆竹带来不少危害:一是加重城市污染,据环境保护部的监测数据显示:除夕夜至大年初一,国内众多城市出现大面积、阶段性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空气中的污染物迅速大幅增加,直接导致空气质量下降。二是噪音污染,烟花爆竹震耳欲聋,处于恐慌之中,扰乱了正常的生活秩序。尤其是极易引起火灾和伤人事故,埋下重大安全隐患。乱放烟花爆竹说重一点是不爱护环境,不尊重的他人生命的行为。

  治理非法燃放烟花爆竹不是小事,其关系到环境和他人的安危,不仅要教育和引导,更应有严厉的措施进行制约。将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纳入个人征信系统,是促进社会成员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的重要手段,对于有效禁止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纳入征信系统,由少数部门管改为多个部门联手,将影响到信用贷款、买房等,谁违法谁受过,用征信进行约束比起罚点款更为沉重,影响面更广,从而有望让禁止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成为自觉,迫使一些人的观念改一改,手痒者少一些,安全和环保意识多一点。

  对此,也许有的人会认为小题大做过于严厉,其实恰恰相反,安全和环境保护比什么都重要,对制造危险和污染者即使是严一些也无妨。放不放烟花爆竹丝毫不影响喜庆,完全可以采取其它高雅文明的方式进行,无须将“响”和“亮”作为唯一,而在不该燃放的地方燃放本身就是不守法规,更是不讲诚信的举止,由此就得为自己失信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诚然,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纳入征信系统并非就万事大吉,应与教育、处罚等相结合,同时,应视轻重而定,对于偶尔燃放者应警告在先,屡教不改者,依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以儆效尤,使其消除侥幸心理,从而养成不随意燃放的习惯。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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