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根治长期困扰三亚旅游的“黑社”、“黑导”、“黑车”、“黑店”、“黑船”等“五黑”问题,三亚市于去年9月成立了国内首支旅游警察队伍。当地官方近日表示,截至目前,旅游警察已查处涉旅治安案件81起,行政拘留86人,侦破刑事案件1起。
旅游警察在国内已经不是什么新名词,桂林、厦门,以及云南全省,在三亚之后都先后成立了这一新警种。从三亚市官方披露的“战果”来看,旅游警察在实践中的意义是积极的。三亚市城郊法院有一组数字可以更清晰地佐证这一点:近三年来,该院共受理的旅游纠纷案件293件,其中2013年为159件,2014年为125件,2015年仅为9件。2015年,正是三亚旅游警察成立的这一年。
作为旅游大市,三亚曾因欺客、宰客事件频发,而备受舆论指摘。当地政府几经整治,又是联合执法,又是打“组合拳”,但效果都不甚理想。那么,为何成立旅游警察之后,就收到了显著的“战果”呢?我认为首要原因是执法效率大大提高了,而这恰恰是其他一些职能部门需要重点借鉴的。
三亚在提出设立旅游警察之初,曾经广受争议。笔者本人也认为,解决难题过于依赖警察的力量,是对依法行政的弱化,比如食品药品安全问题频发,就设立“食药警察”;环境问题严重,就设立“环保警察”……照此思路,公安机构必将不断膨胀,而其他相关部门的职能会被边缘化。理论上讲,只要各部门依法办事、积极履职,社会各领域的问题都不会堆积成“老大难”。而之所以出现“老大难”,正是因为职能部门办事效率不尽如人意。比如青岛“天价虾”事件,其基本性质就是价格欺诈,应由物价部门执法,但物价部门却说管不了,事件曝光后他们才公开道歉。
因此可以说,三亚旅游警察“战果累累”很大程度上是其执行力强大的结果。尤其是,三亚旅游警察属国内首支旅游警察队伍,备受社会各界瞩目,其在短期内创造出显著的执法成果,也是可以预料的。比如,一名游客花1.5万元买了条水晶项链,事后觉得有点贵,想退货,于是打电话找旅游警察解决;一名游客购买芒果快递回家,收货后发现芒果损坏,向快递公司索赔无果后,也是找旅游警察。以前,这类纠纷如果投诉到其他职能部门,多半会被踢皮球,如果报警,也不大可能被受理。但是,旅游警察没有推诿,而是快速介入调解,最终都圆满解决了。
这无疑给了我们一个很好的启示:各地各职能部门办事都不推诿、积极作为,同样能创造出良好的工作效率。反之,如果旅游警察的高效执行力不能长期保持,亦会沦落成摆设。过去,之所以有“联合执法”一说,就是因为部门职能有交叉,大家既可以管也可以不管最终都选择不管,因此联合起来就不存在踢皮球的情况了。而旅游警察恰恰克服了这一弊端——凡是跟游客有关的纠纷,他们都管。这一点,也是值得其他职能部门好好借鉴的。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