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海“保护费”别成“拦路虎”

2015年12月11日 07:22   来源:广州日报   何勇海

  最近,网曝云南省物价局和大理市正在拟定新的洱海资源保护费征收方案。根据大理市政府主张的“方案一”,临海客栈收费最高标准为每间每月2000元,这意味着,一家有10间一线海景房的客栈,每年要交的“保护费”高达24万元,可能占到营业收入的10%左右,超出一年纳税总和。(12月10日《北京青年报》)

  如此高标准收取“保护费”合理吗?也许到头来,承受不了、活不下来的中低端客栈只能关张,资金实力雄厚、经营状况良好的高端客栈,也可能将“保护费”转嫁给游客。“保护费”转嫁给游客,势必吓跑一些游客,影响大理旅游业发展。

  相比于大理市政府主张的收费方案,云南省物价局提出的方案无疑要合理一些:“保护费”收取标准为营业收入的2%。每家客栈的经营能力不一样,房费标准不一样,入住率也不一样,显然不该以离洱海的远近“一刀切”地收费。况且旅游业淡旺季分明、收入“冰火两重天”,按经营效益收费,无疑更科学、人性一些。

  一个地方的旅游发展,要靠商户诚信经营,要靠政府提供良好保障,而非设卡。千万别让洱海“保护费”成了旅游的“拦路费”与“拦路虎”。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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