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资源保护费要尊重民意

2015年07月30日 07:32   来源:法制日报   桑胜高

  收取历史文化名城资源保护费必然会带来景区票价的提高,在各旅游景区纷纷承诺不涨票价的情况之下,这无异于逆势而为

  7月28日,甘肃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分组审议了《敦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条例(草案)提出,在敦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内旅游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缴纳敦煌历史文化名城资源保护费(7月29日人民网)。

  作为历史文化名城,敦煌在历史长河和文化长廊中的地位,举世瞩目,令人叹服。可以说,敦煌整座城市连同众多的文物是中华民族乃至全世界的宝贵历史文化遗产。但现实是,随着当地旅游资源的不断开发,各地游客纷至沓来的同时,也给这座城市及相关文物造成了磨损甚至损坏。像其他一些历史文化名城一样,敦煌也面临着巨大的保护压力。

  历史文化名城之所以鹤立鸡群、弥足珍贵,就在于其稀缺性和不可逆性,而一旦遭到破坏,后果不堪设想。所以,从国家到地方都在不断强化措施,加强对其保护,目的就是留住文化根脉,传承中华传统历史文化。由此可见,《敦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提出,“在敦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内旅游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缴纳敦煌历史文化名城资源保护费”,正是基于保护这座历史文化名城,传承中华传统历史文化的目的。

  然而也应意识到,如果缴纳敦煌历史文化名城资源保护费成行的话,有可能带来一些负面效应。

  其一,收取历史文化名城资源保护费必然会带来景区票价的提高,在各旅游景区纷纷承诺不涨票价的情况之下,这无异于逆势而为,由此会对当地旅游市场带来一定程度的冲击,严重者可能导致客流量降低,直接影响到当地旅游业整体收入,这无异于“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其二,“历史文化名城资源保护费”一旦出现,属于新的行政收费,这与简政放权的大背景有背道而驰之嫌。即便收费的程序合法,行为得当,但公众会怎么看?这还是个未知数。可以肯定的是,如果公众不领情,这项收费自然会面临一定的舆论压力。能不能在舆论压力下最终坚持下来,这个也还不好说。

  其三,这笔费用怎么用也是个问题。众所周知,诸如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仅靠地方的力量显然捉襟见肘。故而,国家及各省区都有一定的配套资金投入。再向游客收取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费,公众对这部分资金自然是关注度很高的。可以想见,一旦这些资金被用偏,政府的公信力无疑会受到影响。

  所以,在缴纳历史文化名城资源保护费这件事上,还须三思而后行,以防好的初衷带来不良后果。一方面,在到底要不要收取这部分费用上,一定要广泛征求民意,看群众答应不答应、游客愿意不愿意;另一方面,如果收取,必须考虑好:这笔资金怎么用、用到什么地方、怎么监管,这些方面都必须考虑到,要把好事办好。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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