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洱海水质不应乱用“价格杠杆”

2015年12月11日 07:13   来源:西安晚报   然玉

  云南大理的客栈老板们,正迎来行业“寒冬”。网曝云南省物价局和大理市正在拟定新的洱海资源保护费(以下简称“保护费”)征收方案。根据大理市政府主张的“方案一”,临海客栈收费最高标准为每间每月2000元,这意味着,一家有10间一线海景房的客栈,每年要交的“保护费”高达24万元,可能占到营业收入的10%左右。而根据省物价局拟定的“方案二”,“保护费”标准为营业收入的2%。草案曝光后,客栈经营者纷纷吐槽。(12月10日《北京青年报》)

  同是征收“保护费”,两种方案所主张的“征收额度”竟如此悬殊。客栈老板们觉得“方案二”尚可勉强接受,但大理市政府却坚持,“方案一”才是不二选择。危机来袭、压力重重,也就难怪,大理客栈业一片愁云惨淡了……这一边,官方高举着环保大旗,试图再一次祭出“价格杠杆”的大杀器;另一边,经营者则诉说着谋生不易,甚至于将自己描述成一场“乱收费”的牺牲品。如此激烈的利益博弈,最终会如何收场,终究令人好奇!

  按照大理市的设想,大幅征收“保护费”,可以限制湖区开发,控制客栈的规模和密度,从而实现保护洱海的目的。客观来说,这套逻辑当然不无道理。只是问题在于,除了环境整治方面的考量,公共职能部门对于洱海的管理,显然还应兼顾其他的价值诉求。比如说,满足国民平等游览的权利,维护市场的稳定预期与竞争公平等等。就此而言,大理意欲推出的保护费方案,无疑顾此失彼、失之偏颇了。

  另一个值得注意的细节是,大理对客栈开征巨额“保护费”,其实是缺乏实证支持的。无论是对洱海污染源的成分解析,还是日常的排污监控数据,都不足以坐实“客栈污染了洱海水”的判断。既然这样,依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动辄对客栈业大肆收取资源保护费,是否妥当呢?有必要明确的是,“价格杠杆”尽管是公共管理的利器,但是对其的使用理当慎之又慎,至少必须经过完整的评估和论证才是。

  其实,在全国普遍取消或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改革大背景下,大理开征巨额“资源保护费”的做法,更加显得可疑。再者说,随着环境保护“费改税”的深度推进,由法定的“环保税”取代地方性的排污费、保护费等,注定是未来的大势所趋!之于此,立法层面早已释放出明确信号,某些地方却仍置若罔闻、自行其是,当真很是令人诧异。

  事实上,为保护洱海水质,大理完全可以采取更有效率、更少争议的方式。其中最首要的,就是完善基础排污设施,以及环境动态管控系统的建设。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厘清责任、把控风险;也只有这样,才能让严格化、精细化的环保执法落地,才能有针对性地征收“惩罚性收费”——要知道,这也是一种价格杠杆。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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