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解决“奇葩证明”提建议

2015年11月25日 09:44   来源:新民晚报   徐新明

  11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的通知》。11月20日,国务院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吴知论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说,年底前将对社会上诟病的“奇葩证明”拿出解决办法并实施。

  “奇葩证明”令人痛恨且无奈,为此,国务院提出了拿出解决办法的“时限要求”,让人看到了终结“奇葩证明”的希望。然而,“奇葩证明”由来已久,能否在年底前拿出解决方案并实施,许多网友依然担忧。我有如下建议:

  首先,政府部门能否建立“证明负面清单”?时下,“奇葩证明”何其多。比如,仅去年年底内蒙古呼和浩特被媒体曝光的“奇葩证明”就多达33种。为此,政府部门能否彻底清理“奇葩证明”,建立“证明负面清单”?对要求提供证明的政府部门来一次彻底清查,根据“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坚决清除那些没有法律依据的证明,并分门别类建立“证明负面清单”,让公众一目了然。

  其次,政府部门能否加强信息共享?如今,不仅“奇葩证明”多,而且难以办理。据媒体报道,一位女士想把户口从昆明迁到成都,却被告知需要一张“未婚证明”。结果她往返奔波4次、耗时8个月,没有一个地方和部门愿意开具这份“证明”。其实,一些发达国家政府部门都在积极提高技术手段,打造大数据库,便利公众办事。如果我国政府部门建立大数据库,就能信息共享,有关部门就不应该向申请人提出要求,提供相关证明。

  再次,能否完善“承诺+监管”的办法?吴知论提出,要实行“承诺+监管”的办法,申请人可以不提供证明,但要承诺,政府部门监管。这是一种管理创新,值得称道,这一好事要办好,还需要在探索中不断完善。比如,如何将事前的形式监管变为事中事后监管?如何将静态监管变为动态监管?如何将不信任式监管变为信用监管?这要求我们的政府部门要全面正确履行服务职能,加快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全面增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

  现在离年底只有不到40天,要拿出针对“奇葩证明”的解决方案并实施,确实不容易。时间紧任务重,需要上上下下争分夺秒开展工作。各级政府要建立和完善“证明负面清单”、“权力清单”以及相关问责机制,并公之于众,听取群众意见,这都离不开上下合力。

  公共服务的能力高低,直接决定着政府执政能力的高低;公众对公共服务的满意程度,决定着政府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实现程度。我们期盼,政府部门能从这样的实事做起,把对群众的关怀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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