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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葩证明”为何还不收“神功”

2016年07月12日 14:43   来源:红网   林旻煜

  福州林先生的二女儿在日本工作,近日他应女儿邀请准备赴日探亲。探亲签证所需材料中,有一项“与在日亲属关系的公证书”。林先生带着身份证和户口本,到台江区公证处开公证书时,竟被认为“户口本并不算数”,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证明,证明“你女儿是你女儿”。(7月11日环球网)

  从当年证明“你妈是你妈”,到如今证明“你女儿是你女儿”,奇葩证明种类之丰富多样,颇令人感到有一丝苦涩的喜感。曾有人如是吐槽道,“中国人不是在办证,就是在办证的路上。”为了更好地解决这一尴尬,除了政府长期厉行简政放权,优化公共服务之外,公安部等12部委更是在最近共同起草了《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等两个意见,旨在解决一些地方和领域存在的要求群众到公安派出所开具证明过多过滥、缺乏统一规范,特别是各类“奇葩证明”的问题。

  既然开都不给开了,“奇葩证明”该退出历史舞台了吧?可这新闻分明告诉我们理想很美好,现实真的很残酷。毋庸置疑,“奇葩证明”的“神功”依旧。公证处人员言之凿凿:此前曾发现很多户口本是假的,且公证书上除了要盖上公证处的公章,还要盖上公证员的私章,万一材料是假的,公证员要承担责任,所以还是需要林先生到派出所开具亲属证明。潜台词就是“奇葩证明”可以规避公证员风险,可漏洞在于既然有人有能耐可以造假户口本,为何不可以连派出所证明一块也造假了。如此看来,多一道“奇葩证明”的程序很有可能是给那些正常通过公证来办事的群众增加了不必要的负担。公证部门为了自身少担责,就违背中央有关政策文件精神,机械地让群众多跑腿,也不是一个为人民负责的端正态度。

  问题不止于此,如果真到了派出所合法不予开具“奇葩证明”的那一天,相关办事部门还是秉着这种行为方式来办事,群众不得夹在中间,两头怄气啊?其实,在“互联网+”时代,解决问题的关键是在于真正实现部门间公民个人信息联通与共享,也就是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从去年李克强总理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的“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到今年的“简除烦苛,禁察非法”之类的相关表态中,我们也能读到中央治理“奇葩证明”等为政乱象的坚强决心。目前相关的技术手段可以升级,制度安排可以跟进,但倘若某些职能部门乃至工作人员思想上“为了最大限度地规避责任风险,就能最大限度麻烦群众”的固有观念不变,真正便民高效的行政服务体系建设也无从谈起,党和政府的权威和公信力更会因某些部门小吏的所思所想、所作所为而在无形中损害。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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