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当拆无异议,绿地无辜可否留

2015年11月04日 09:27   来源:钱江晚报   高路

  萧山城品华庭小区开拆的一片空中花园面积够大,1000多平方米铺满了整个屋顶,假山、凉亭、游步道、水池、园林、阳光房,应有尽有。引发的质疑更大,一些人表示拆得痛快,一些人则表示拆掉可惜。(详见本报昨日A9版)

  这么大一个违建,侵犯了全体业主的权益,又在社会上造成了比较恶劣的影响,不处理难以向公众交代,但一拆了之的问题也显而易见。有人指责正是管理部门的不作为导致了今天这种骑虎难下的困境。这种质疑并不公平,任何执法都有滞后性,相比于违建的速度,执法天然处于劣势,违建可能只需要几天,可执法要取证、要裁定,还要给别人申诉的权利,有一系列的程序要走,想快也快不起来。

  违建有错,但绿地无罪。公园是这位业主建的,但用掉的资源属于社会,任何人都没有理由轻言浪费。从市民的需要说,谁都不希望自己的身边只有钢筋水泥,也希望城市中有这么一片绿意。违章建筑得拆,但那一片绿化并非一无是处,利用得好,是能让大家都受益的。而从其实际效果看,空中花园跟一些城市流行的屋顶绿化并没有本质的区别。由于身处裙楼的楼顶,它也几乎不会影响到别的住户的生活,只不过,这位业主把它变成了自己的后花园,未经审批,也没有得到全体业主的同意。

  那么在执法上除了拆掉,还有没有更好的办法?比如,能不能由政府部门接管这片绿地,将“后花园”改建成公共绿地呢?业主们感到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犯,那么能不能开几个自由进出的口子,由全体业主共享这片绿地?这样一来,既纠正了违法行为,也让业主切切实实地得到好处,城市多了一块绿地,一举三得。

  这不只是一个钱的问题,跟公平原则一比,钱只是小事。但公平的实现也不只有恢复原状一个办法。恢复原样是公平,变成公园、居民共享也是公平。变废为宝,在坚决纠正违法行为的同时,有效地利用资源,让群众受益,其实也是共享理念的一种体现。

  惩罚不是目的,如何将大家的利益最大化才是目的,纠结于违不违建,这个事只有一拆了之一个解决办法,可如果能跳开违不违法的争议,从更宽更高的视角看问题,可选择的余地就会大很多。从这个角度说,执法部门拆了违章建筑,而绿化暂时不动,表示将征求规划部门的意见,就是一种负责任的态度。

  这不是为违建行为开绿灯,而恰恰是对那位业主最好的惩罚。这也不是姑息,而是为了更高意义上的公平。其实很多时候我们都会面临这样的取舍,拆一片绿地很容易,但如何在各种利益之间作出一个取舍,就不那么容易了。这最终考验的是管理者的执政智慧。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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