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一名学生因火车票丢失被要求补全票而起诉昆明铁路局一事在持续发酵。对此,昆明铁路客票所主任张平回应称,此前出现过1人凭车票乘车,1人凭同一车票的购票记录乘车;铁路部门之所以推出挂失补办措施,是为了防止有乘客恶意逃票;如果旅客遗失车票可先补票乘车,核实后到站再退回补票款。浙江在线两记者到火车站进行实地体验,检票人员说,必须人、证、票合一才能进站;退票窗口人员说,退票款要找回丢失的原车票,要有列车长的行程签字,两者缺一不可。(10月19日浙江在线)
为此,两记者专门通过买票、检票、退票进行实际调查,验证了昆明铁路局张平所言不实。既然检票规则是“人、证、票合一才能进站”,那么张平所言曾发生“1人凭车票乘车,1人凭同一车票的购票记录乘车”,要么是凭空捏造,要么是检票渎职;既然“退票款要找回丢失的原车票”,那么张平所言“旅客遗失车票可先补票乘车,核实后到站再退回补票款”就是一张“空头支票”。当然也可能浙江和云南铁路部门的检票规则与退票原则不一样。即便如此,也是铁路部门管理不善,政出多样,旅客不堪应付。
现在有一个关键问题是,“退票款要找回丢失的原车票”,很有点铁老大“霸王条款”滋味。诚然,客户购买车票后,完全有义务保管好车票,按照铁路部门规定凭票进站乘车。但是世界上的一万,总会有万一发生。譬如车票在钱包里被梁上君子借了,不慎落水票烂了,不小心丢失了,忙乱中找不到了。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客户无法证明自己购买过车票或者说不清自己的车次车厢座位号或者买的是站票,那只能完全承担自己的损失。然而现在是凭身份证实名购票,身份证号是全国唯一的,只要客户出示了购票证明,而且保留了所购票的全部信息,那么铁路部门就该合情合理为客户着想。
说句不客气的话,铁路部门要求客户把丢失的原车票找回来才能退票,是故意强人所难,有意要客户去办不可能办到的事,客观上是刻意占有客户票款。如果铁路部门工作人员丢失了银行存折、存单、信用卡,去问银行怎么办,银行回答要把银行存折、存单、信用卡找回来才能取款,铁老大们会怎么想?社会分工,各行各业,互相服务,人人为我,我为人人。铁老大不能因为独家经营就这样牛气,想怎么来就怎么来,不管是否合情合理,“霸王条款”横行无忌。而应当同时为自己和客户着想,明确客户的基本权益,换位思考,方便他人。
浙江大学这名学生因火车票丢失被要求补全票而起诉昆明铁路局,不管此案结局如何,“退票款要找回丢失的原车票”,总是没有说服力的,也是很难得到大众认同的。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