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有两条新闻相映成趣,值得深思。一条是现代快报的消息:不少地区的影院都有不能外带食品的规定,南京的影院也不例外。南京多家电影院都拒绝外带食品进入,其中5家影院还在检票口摆上了“谢绝外带食品”告示牌。从外面买的食品不允许进影院,为什么影院自售的就能带进去呢?很多观众认为这种做法不合理。对此,消协相关人士表示,影院的做法属“霸王条款”,如果市民发现这类情况,可以拨打“12315”投诉。另外一条,来自重庆商报:汽车质量没问题就不能退车、卖方逾期交车15日仅退车款、强制指定保险……针对这些“霸气”十足的汽车销售条款,17日,市工商局组织主城30家汽车4S店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各店在8月17日前完成修改或删除,逾期不改者将按相关法规进行处罚,并在媒体曝光。
上述两条新闻,都是针对霸王条款。可想而知,南京消费者想吃着外带食品看电影,依旧会很难。因为就算是他们打电话找消协告状,影院也不会为之所动。但是重庆的购车者这一段时间自然是扬眉吐气了,因为要是4S店还想称霸,处罚是不打折扣的。
长期以来,各种霸王条款让消费者们头痛气闷,可是人们的“反霸情绪”普遍不高。有调查显示,遭遇霸王条款的消费者,多半选择回家生闷气而不去主张自己的权利。为什么呢?看看南京观众们得到的“支持”便能够明白。一直以来,霸王条款的相关组织监督,主要是来自于消费者协会。不用网上搜寻,大家也知道:“消费者协会是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组织,以为消费者服务为宗旨。它为消费者做了很多实在而具体的工作。它不时地披露生产者和经营者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信息;也不时地披露垄断企业格式合同中的霸王条款。这对于提高消费者维权能力,尤其是帮助他们认清霸王条款的不合法本质,提高他们的‘反霸’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可是,消协只能做到一般监督的披露,它没有权力制止企业的霸王条款,也不能以强制力对它进行处罚。因此,就算是消费者找消协去“告状”,消协也只能对相关企业进行一下“批评教育”。试想,能定出并坚决实行霸王条款的企业,又岂能是一通或几通批评教育就能搞定的呢?另外,消费者若真想走法律途径,那真的是要做好打一场持久战的准备。就算像某些专家建议的:留存有关证据准备维权,但是仔细想想,是扔掉一包薯条、多花几块钱买影院的饮料省事呢,还是费时费力打官司省事?答案可想而知。
回头再看看重庆治理4S店的狠招儿,就应该明白,想把霸王的霸气打压下去,还是得用王法。不能单靠老百姓的个人努力,更不能让消费者维权无望。如果工商管理部门能与消协保持长期的联动,通过数据分析,经济、行政处罚多管齐下,运用法律的真刀实弹让不合理条款永远称不了“霸王”,让老百姓的“状子”能迅速得到反馈,那样,霸王条款横行的局面也就能够得到有效的治理,消费者们才能真正摆脱“待宰羔羊”的处境。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