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条款还是合理行规? 网友:别把电影院当餐厅

2015年07月22日 07:31   来源:广州日报   

  围观

  影院禁带外食

  电影院禁带外来食品几乎是院线行规。但消协相关人士近日却表示,此举当属霸王条款,观众分分钟可以投诉。同为影迷,对于外来食品到底孰是孰非,各有说法。

  禁外带食品是霸王条款

  公共空间应遵守文明秩序

  我一直对电影院不能带外来食品十分不解。我就曾经手拿一杯咖啡走进电影院却被告知只能存放在前台,看完再取,那叫一个郁闷啊。

  原以为电影院如此做法是因为外来食物会对观众的观影造成滋扰,一方面食物有气味,影响他人;另一方面食品垃圾对影厅卫生状况造成压力。

  然而,事实并非这样。几乎所有的影厅都有自营小卖部,里面各式各样汽水、爆米花甚至熟食如鱼蛋、香肠等不一而足。这些同样有气味、同样会制造垃圾的食品在影厅里销售,并且以高于市场价卖给观众,难免有“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意味在。有统计,仅仅是爆米花一项,就占了院线总收入的近10%。很显然,影院“禁止外带食品”是出于商业考虑。为了保护其小卖部的收入,观众渴了饿了都只能在电影院卖品区解决。于是观众不得不忍受电影院不合理的销售价格。这样的经营方式说不是“霸王条款”谁又能信?

  观众买了票,电影院摆起“要不别看,要不就在我这买吃的”的姿态早已让人难以接受,消协这次的释疑甚至来得有点晚。相关部门应该采取措施打破这种莫名其妙的规定,还观众一个公平的消费环境。(雅婉)

  公共空间应遵守文明秩序

  很多人在电影院里吃东西,爆米花、汽水算是“常态”,我还遇到过在电影院吃牛杂、鸡腿饭、泡椒凤爪、鸭脖、嗑瓜子的“吃货”。当时我就想站起来让这些人“闭嘴”。

  电影院作为一个浅则是娱乐大众,深则是艺术欣赏的场所,安静、整洁是第一要义。可是一些观众大口大口啃鸡腿,油花四绽;瓜子爱好者们,一手一把瓜子,边嗑边丢地上……吵闹如菜市场,严重影响了那些真心想静下心来欣赏电影的观众们。同样是买了票进场看电影的,为何有人把影院当餐厅,有人却被剥削清静看电影的权利。

  尤其是在电影闭幕,灯光亮起的那刻,满地的瓜子壳、薯片包装袋、可乐罐,人群散去,只剩下保洁工人逐一地扫走垃圾时,真为某些人的素质而气愤。其实不仅仅是电影院,不准外带食物也是各大音乐厅的行规,一来为了保洁,二来为了维持观赏秩序。针对这两点,我绝对支持电影院不能携外带食物进入内,甚至电影院自营的小卖部也应该以身作则全面取消,还观众一个欣赏艺术的环境,公共空间应该遵守文明秩序。(王睿)

  @蘑菇头:电影院作为一个企业,有自己的商业考虑无可厚非,买票进场就意味你愿意接受这套规则。但是企业不妨可以考虑外带食物要加收服务费的原则,这样既能保证自营小卖部的销售量,又能给市民多一个选择。

  @丢丢:如果想自由自在地吃、自由自在地看,不用来电影院,请在家看电视。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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