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东省人社厅和科技厅联合发文,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改革科技人员职称评价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11条创新举措,将专利创造、标准制定及成果转化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打破了职称评审“唯论文”的评价体系。此次职称评价的改革改变了以往过于强调科研项目和论文的要求,更加突出成果转化。(10月7日《半月谈》)
论文与职称评定的关系是个老话题,很多现象大家不仅心知肚明,甚至亲身经历,虽然“严查买卖论文乱象”的呼声不断,但论文买卖市场却仍在急速膨胀。而如何改革漏洞百出、饱受诟病的现有职称评定和学术评价体系,成为整治种种怪象的关键一环。
在现实生活中,对老师来说,无论书教得再好、学生和家长再认可,只要没有论文,那就别想评什么副教授,至于教授更是妄想;医生,无论手术做得再棒、病人对你的口碑再高,只要没有论文,就别想评上更高的职称……而对于一些实践性较强的研发机构而言,论文远远没有科技成果重要,在这样的背景下,“论文至上”的评价标准下的职称评定就不一定是真实水平的体现。职称本身所代表的学术素养和专业精神无疑就大打折扣。
评判一个人的真实能力并不能完全靠论文,更多的是实际能力,从广东《意见》中不难发现,在评职称中注重了人才实际能力的比重,不局限为论文权重,有多个亮点可供参考,这无疑是一种开明与进步。但我们也要谨防“破”得过宽,灵活过度,甚至是有“破”无“立”现象。也就是说当务之急并不只是打破“论文至上”思维那样简单,而在于构建一套科学合理又行之有效的考核体系,谨防“有破无立”带来“次生灾害”。
应该说,论文作为衡量的一个标准并不是完全没有合理性,改革的方向也绝非推翻“论文”的地位,而在于更多地兼顾合理性因素标准,完善评价机制。从根本而言,广东科技人才的职称评定从“重论文、重科研项目”向“重科技成果转化”转变,其现实意义,就是对“论文至上”这一单一人才评价标准的纠偏,是以更为现实而灵活的多元人才评价体系,取代“以论文论身价”的僵化模式。改革需要破除的,只是“唯论文论”中的“唯”字,而不是反过来轻视论文和科研成果,没有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这正是改革的初衷和最让人称道之处。从这个意义来说,对于此次改革,我们乐观其成。
当前,这并不是盲目乐观自信,我们也期待一旦试点成熟,国家层面也会出台相关考核考评的标准,也唯有如此,人才才能被真正激励,热情才能被真正鼓舞,智慧才能真正被发挥,才会有“人尽其才”“物尽其用”的崭新局面。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