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致人死亡肇事者自杀 别让“无知”掐断你的选择

2015年08月07日 10:10   来源:光明网   高亚洲

  8月2日,株洲市芦淞区太子路谭家塅公交车站旁发生一起车祸,一辆面包车撞上一台摩托车,摩托车驾驶员陈勇车祸中身亡,肇事者钟某此后跳楼自杀,他说“愿意一命抵一命。”一场车祸改变两个家庭命运。被撞身亡的摩托车驾驶员陈勇是家中独子,已到中年的父母成了失独家庭。肇事者钟某则选择跳楼结束年轻的生命。逝者已去,钟某的自杀并不能改变事实,且从法理来说,“一命抵一命”的方式也完全站不住脚。(8月6日《潇湘晨报》)

  一次车祸,两条人命,两家的悲殇。

  没有谁愿意看到车祸的发生,更没有谁愿意看到肇事者走极端。在伤痛面前,被害者家属对肇事者的“体谅”,足以让我们动容,但这体谅背后一定是无尽的悲伤。当肇事者决绝地从楼顶纵身跳下,他也一定是带着无尽的绝望而去。逃脱也好,解脱也罢,斯人已逝,如今,只能惟愿逝者安息,生者坚强。

  悲剧中的哀愁,不应总是无力的喟叹,真正的哀愁,它是既可以悲天悯人,也可以生发出现实的力量。就此悲剧而言,留给我们最大的省思是,在“大事不好”面前,到底应以什么样的姿态去面对。

  人生之不如意事,常有八九,或是烦恼,或是苦难,于是便有了人生中最常有的两种状态,要么是畏,要么是烦。据说在哲学家海德格尔的哲学体系中,便有这两者的辩证。准确来说,在烦恼尤其是苦难面前,畏是一种正常的临事状态,就如肇事者在交通事故后,会有无边的畏惧拢聚而来。从某种程度上说,这是一种不自信,这种不自信既可能是因为自身资源的匮乏,也可能是因为对整个事情没有准确的判断,这是一种无知。

  在大多数时候,人是因为这种“无知”而产生恐惧,我们虽然也会说“无知者无畏”,这所指向的是一种不知后果的蛮干,而对肇事者来说,他对后果应有过无数的假设,但他却不曾想到被害者家属,会对他报以体谅,也不知道所谓的“一命换一命”,只是一种江湖做派,不仅于事无补,甚至并不能受到法律的支持。

  因无知而产生的恐惧,最好的办法就是结束这种临事状态,进入“谋事和行事”的状态,去料想可能的坏结果,去应对可能的状况,当勇敢地去面对时,发现其实一切并没那么难,如此,不仅能打破无知下的不自信,也能在“知难”中找到解决问题的方向,进而做出可能的选择,比如勇敢地担责,如此,才是对个人罪过和他人灾难最好的救赎。

  据说烦和畏的最高境界便是死,在海德格尔的哲学体系里,也有这样的建构,但从海德格尔的哲学表达来说,他这里的死,并非是因畏惧或烦恼而死,而是要“向死而生”,要从临事到谋事的状态中,祛除无知的恐惧,以豁达的担当和勇气,面对人生中的苦难,谁能说这些苦难不是对人的修行呢?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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