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杨燕明 建立旅游企业“黑名单”、公众可随时上网举报不文明游客、旅游投诉有效处理期内100%结案。7月29日,记者从2015年全国旅游市场监管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下半年,国家旅游局将推出一系列措施重拳整治旅游市场秩序中存在的乱象。(7月30日《京华时报》)
这些年,随着经济的发展,旅游市场正在快速地膨胀。几栋老房子,围起来再辅助点什么“志”的,就成了文物古迹了;一块天然的山水,找历史学家一考证,与某大人物有关,于是围起来就成了一个景区了……可以说,在旅游市场不断做大做强的背后,无论是一些旅游行业的企业,还是一些游客个人,他们都“掉队”了。当然,这种掉队,不是物质生活上的,而是精神生活上的:一些企业敲诈勒索,部分游客各种没素质。
在这样的境况下,“中国游客”甚至成为一个比较特殊的群体,在一些外国的口碑也不好,这真的是丢人丢到国外了。从这个角度来说,无论是这个行业内的监管者,还是这个行业内的企业以及游客个人,都应该分摊一定的责任。毕竟,游客素质低下、旅游行业乱象等现实问题,从来都不是单一维度的事情,而是一个复杂的现实命题,各方面的责任,都是有一点的,不可能将所有的板子都打在某一个群体上。
或许,正是因为此,国家旅游局才出台了黑名单制度——旅游企业有旅游企业的黑名单;游客也有游客的黑名单。客观来说,旅游行业黑名单制度的建立,即便短期无法落实到位,最起码也是一种提示作用;若落实到位,还能起到警示作用。这样的举措,无疑是极好的。而从现实的角度来审视,这也值得期待,毕竟,建立旅游行业的黑名单制度,并将其落实到位,便是公众最为朴素的期待。这样的初衷,应该是毋庸置疑的。
不过,对于黑名单制度本身,也不应抱有太大的期待。为何呢?因为现实早已证明,黑名单制度从来都不是“一黑就灵”。比如,对于欠薪企业的失信“黑名单”,那是早就存在的,但这些年,“老赖”还是那么多,讨薪还是那么难;再比如,住建部也早就实行建筑质量“黑名单”了,但楼薄薄、楼脆脆、楼歪歪等还是层出不穷,不断地挑战着公众的底线限……由此可见,所谓的“黑名单”制度,的确不是什么灵丹妙药。
当然,这般说法并非说黑名单制度一无是处,而是说黑名单制度还可以更好地进行完善。一方面,国家旅游局建立的黑名单制度,应该与其他部门与机构联动起来,比如,该移送司法机关的要移送,涉及诚信问题的企业,也可与公安部等部门合作,简而言之,不能单兵作战,而必须联合一切可以联合的力量;另一方面,对“黑名单”的配套惩戒机制也应跟上,尤其是企业,不能说上了黑名单就上了,没啥处罚,那只会让一些人或企业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总而言之,旅游行业黑名单制度只可期待不可依赖,若可依赖,还需进一步完善对接机制。
(责任编辑:李焱)